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努力打造审批流程优、环节少、时限短、便民利企的审批服务软环境,为实现开发区“三次创业”贡献力量。承接好省市管理权限下放内容和方式,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精简各类重复审批创新服务举措,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创建开发区营商环境品牌。坚持“流程最简、速度最快、服务最优”,完成“证照分离”改革任务,实行“一次不用跑”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零见面”。规范精简审批流程,实行容缺预审机制,当好企业“管家婆”“店小二”,为入驻企业和人才提供精心、专心、细心和用心的服务。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提高平台电子化交易水平。深化领导包联服务、企业服务专班、金融特派员等特色工作机制。制定《企业服务实施方案》,建立企业问题交办制度,大力开展“企业家接待日”活动,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倾听企业家的意见,理解企业家不易,帮助企业破难解困,让企业家舒心、安心、专心于事业发展。
(二)深化机关事业单位改革s
以深化乡镇街道改革和推进机构调整、职能优化为契机,科学整合部门和内设机构,突出经济功能、完善管理职能,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减少行政层级,构建条块协同、上下联动、完备一体的治理新机制。
(三)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改革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对市场主体开展全覆盖、标准化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建立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向市场主体有序开放机制。推进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制度落实,引入第三方征信机构参与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切实落实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使用信用报告,在行政审批、资质审核、市场准入等行政管理事项中查询信用记录。完善信用承诺制度,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完善失信行为认定、惩戒、修复机制。大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加大政策支持、严格督促考核。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
(四)深化基本公共服务体制改革
建立与开发区财力状况、居民需求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机制。形成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清单,引导社会机构和市场资金参与提供民生服务,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合格供应商制度。提高基层社区活力,打造完善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基本公共服务绩效管理,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优化人口空间布局,改善人口结构。合理安排基本公共服务产品配置,实现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覆盖。
二、深化市场主体改革
(一)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国有企业瘦 身健体、提质增效。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健全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统筹用好员工持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等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坚持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重点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出资企业和商业类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
(二)激发民营企业活力
创造促进民营企业蓬勃发展、竞相发展的良好环境,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完善民营和小微企业支持政策,健全“接链、促需、护企”常态化机制,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降低融资等要素成本,探索建立信用贷款、联保贷款机制,着力建设一批国内国际一流民营企业。大力培育企业家队伍,发挥企业家作用,让企业家精神在开发区大力弘扬。
三、深化要素配置改革
(一)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抓好以制造业为主的减税降费措施落实,强化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机构主体责任,推动国家、省、市已出台的收费减免、税收优惠和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企业人工成本、融资成本、用能用地成本、物流成本等系列政策落实。破除招投标等隐性壁垒,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参与市场竞争。规范政企沟通,健全对接机制,对市场主体无事不扰、有事必应、倾心爱护,让企业发展信心更足、获得感更强。
(二)深化土地制度改革
推进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建立以亩均效益为导向的土地资源配置机制,研究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机制,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建立工业项目优先落地保障机制,合理规划普通工业用地和创新型产业用地的规模和比例,确保开发区工业用地供应不低于供应计划的30%,创新型产业用地不低于供应计划的10%。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推广“标准地”出让模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统筹用好工业配套用地,统筹布局公共服务和生活设施,让生产生活生态更科学融合、功能更高效集成。规范工业用地产权分割,实现土地资源的整体开发与集约化经营。
(三)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拓宽产业投融资渠道,建立园区产业引导基金,与私募股权、创新投资、风险投资等基金公司开展共建,聚焦321产业集群分别设立行业专项基金,布局早中期创投基金。拓宽城市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采取私募等方式发起设立主要投资于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基础设施等领域的投资基金,政府通过认购基金份额等方式予以支持。
四、深化招商引资改革
政策支持上,聚焦“321”产业集群,加强顶层设计,形成促进产业快速集聚发展的政策机制。围绕6大产业,逐产业研究现状、问题、短板、方向,逐产业制定扶持政策,制定产业链图谱、招商引资地图。实施策略上,全面实施产业链“链长制”,统筹产业链企业发展、招商引资、协议落地、项目建设、制度服务、人才引进、技术创新等重大事项,推动优势领域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协同发展。加快从“扶项目”向“扶产业”转变,形成“一业一策”的总体构架。适时聚焦一两个产业重点,实施靶向化扶持,形成局部虹吸效应,快速吸引项目、资金、人才、技术等落地。积极引进社会投资,探索建立风险投资基金、产业引导基金,推动产业快速发展。用好“制博会”“数博会”“进博会”等招商平台,举办专题洽谈推介活动,提高开发区影响力。持续做好驻点招商,开展委托顾问招商、以商招商、亲情招商、主题推介招商和市场化专业招商,面向知名国企、民企、外企和相关科研机构,举办开发区投资环境说明会。建立招商引资项目预评估、签约项目跟踪落地和动态管理机制,严格考核奖惩,构建办好大活动、联系大企业、引进大项目的招商引资新体系。探索资本招商模式,利用资本的催化和杠杆作用,撬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和人才聚集,打造“产业—资本—产业”闭环效应。完善招商引资奖励政策,从财政、土地、金融、人才、服务等方面制定奖励激励标准,在招大引强上实现新突破,成为招商引资新动力。提升服务上,广泛开展“服务发展我先行”活动,树立“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事事关系招商引资”理念,真正把服务变成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