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规划体系,加强协调衔接,健全重大项目实施的保障机制,建立规划实施和评估机制,使规划走向制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确保“十三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
一、 加强规划的组织落实
本纲要是“十三五”时期秦皇岛开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纲领。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维护纲要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切实保障规划纲要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指导和调控作用。科学合理地编制各个专项规划、产业规划和企业规划,做好与本规划纲要的衔接。建立完善“本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年度行动计划-目标管理”四级体系,把规划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社区)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时,要根据本规划和各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制定年度目标、工作指标和推进措施保证重点项目按计划实施。特别对于本规划提出的约束性目标,要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产业园、街道、社区,明确牵头单位和工作责任,建立考评机制。
二、加强政策配套和项目推进力度
完善有竞争力的政策体系。紧盯国家经济、金融、产业等宏观政策动向,对标先进开发区和竞争对手的政策内容,适时调整开发区政策扶持重点和力度,保持政策的灵活性和有效性。加大政府公共资源对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结合开发区产业规划,进一步完善特色化、专业化的投资促进政策。制定扶持节能环保、生物工程、智能制造、新能源、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出台有关人才引进、大众创业与万众创新、金融平台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介服务等支持措施,通过政策引导加快项目、人才、企业、资金、创新要素加快集聚。开展产业政策绩效评估,加强政策执行效果的监督检查。
完善项目高效推进机制。努力争取国家、省、秦皇岛市在项目、土地和资金方面的支持,优先保障列入规划的重大项目的土地供应,切实保障规划提出的重大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生态环保、城市建设、社会事业等重大项目的实施。根据项目的不同阶段,开展深度参与、贴近服务。实行开发区领导和职能部门定点联系企业与项目制度,定期深入重点企业开展调研,及时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
三、 加强规划实施监督和评估
组织好规划实施的监测和中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提出改进意见,保障规划目标实现。加强重大战略问题的跟进研究,为本规划的有效实施和滚动调整创造条件。推进规划实施的信息公开,健全政府与企业、公众的沟通机制,加强社会对规划实施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