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和民办教育的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和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全区教师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负责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和工作体系建设;负责公共卫生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医养结合和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红十字会、老龄委等工作;负责农业、畜牧业、水务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和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乡、街道做好移民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党工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办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