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高端船舶修造条件升级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高端船舶修造条件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予以公告。本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文件名称: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高端船舶修造条件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文号:秦开审批环表[2025]第22号
审批时间:2025-6-19
审批文件: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高端船舶修造条件升级项目项目环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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