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比例。根据国家和省市部署,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参保企业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继续为1%,其中单位和个人分别为0.7%和0.3%。 (二)允许困难企业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继续实施困难企业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和工伤保险费政策,期限不超过6个月。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五类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企业滞纳金,不影响职工社会保险权益记录。缓缴失业保险费不影响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稳岗返还政策,不影响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或补助金待遇。缓缴工伤保险费不影响工伤保险待遇。 (三)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护航行动”,对上年度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大型企业按上年度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2022年度将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