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开展最低生活保障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市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持续纠治贪占挪用最低生活保障金等问题,促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困难群众根本利益,依据《秦皇岛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最低生活保障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以整治贪占挪用最低生活保障金等问题为重点的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民生保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持续纠治贪占挪用最低生活保障金等问题,坚决查处最低生活保障经办服务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提升低保的规范管理和经办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惠民生、解民难”兜底保障作用。
二、整治内容
(一)低保信访举报受理及办理不合规问题。各乡街要对本辖区登记受理的低保方面群众信访举报情况进行梳理,尤其是民政部、河北省民政厅转来信访事项,检查是否存在受理后未及时处理、处理意见不合理、须送达信访件未及时沟通回复信访人等问题。
(二)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不及时问题。各乡街要认真梳理本辖区低保对象在动态管理方面,是否存在新增低保对象未及时录入,在保对象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发生变化未及时更新,在保对象迁移、死亡未及时注销等问题。
(三)低保申请审核确认流程不规范问题。各乡街要认真梳理在办理低保业务过程中,是否存在未严格按照《河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河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规定严格执行低保办理流程等问题。
(四)吃拿卡要优亲厚友问题。各乡街要结合受理信访举报情况,认真自查梳理本辖区范围内是否存在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干部在低保申请、审核、确认的业务流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
(五)贪占挪用低保资金问题。各乡街要认真自查梳理本辖区范围内是否存在可以接触到低保资金的机构和经办人,利用职务便利贪占、挪用低保资金等问题。
(六)违规办理低保救助问题。各乡街要认真自查梳理本辖区范围内是否存在低保经办人员违规为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和个人办理低保救助,享受“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
(七)违规套取低保金问题。各乡街要认真自查梳理本辖区范围内是否存在负责低保工作的机构、个人利用虚假信息套取低保金的行为等问题。
(八)落实低保备案制度不严问题。各乡街要认真自查梳理本辖区范围内是否存在已经受理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与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有近亲属关系,但未登记备案,以及未对登记备案人员进行重点复核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5月7日至5月10日)。各乡街要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周密细致安排,确保思想动员到位、组织安排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自查整改阶段(2022年5月11日至6月9日)。严格对照整治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建立工作台账,严格整改落实。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乡街开展最低生活保障集中整治情况自查整改报告和《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最低生活保障集中整治工作台账》,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6月9日前报区民政部门。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6月11日至10月底)。各乡街要认真总结,加强分析研判,深入剖析问题成因,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不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机制,举一反三、以点带面,不断巩固集中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街要高度重视,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抓好自查整改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谋划推进,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际效果成立由人社局局长庞爱民任组长,副局长侯凤斌任副组长,民政科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加强对集中整治行动的工作推动和督导检查。
(二)强化问题导向。各乡街要认真排查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对存在的问题不掩盖、不回避。要剖析工作中的风险点、薄弱点和监管盲区,找准群众反映强烈和制约工作开展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加强规范管理,确保低保政策落实。
(三)深入督导检查。集中整治期间,区民政部门将通过抽查检查、明查暗访、专项督查等形式,不定期深入到乡街一线进行督导检查,对所发现问题交办督促、立行立改;对主动查找、积极整改、未造成较大影响的,以整改落实为主;对虚假整改、视而不改、造成较大影响的,视情提出问责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