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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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乡村振兴局
秦皇岛市残疾人联合会
秦人社〔2022〕2号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三局
关于印发《秦皇岛市2022年就业援助月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残疾人联合会:
现将《秦皇岛市2022年就业援助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秦皇岛市乡村振兴局
秦皇岛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秦皇岛市2022年就业援助月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乡村振兴局、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22年河北省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冀人社字【2021】355号)精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集中帮助就业困难群众实现就业创业。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 真情相助
二、活动时间
2022年1月
三、援助对象
(一)就业困难人员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三)去产能职工及困难企业职工、脱贫人口及农村低收入人口、易反贫致贫人口等重点帮扶对象。
四、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真正掌握就业帮扶对象的就业状况与就业意愿,完善建档立卡管理机制,落实全年就业援助工作措施。同时,帮助就业援助对象了解就业援助政策,掌握享受政策的具体流程和操作方法,及时获得就业援助服务,促进未就业的服务对象就业,确保帮扶政策、措施落实到人到事,让服务对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
五、活动内容
(一)摸清底数,建立帮扶清单。市级就业服务机构、乡村振兴服务机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统筹指导各县区就业服务、乡村振兴、残疾人就业服务基层服务机构通过实名制数据库和帮扶台账对比,对经认定的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且连续失业一定时间的城乡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员、脱贫人员、易反贫致贫人员及灵活就业但收入较低和就业不稳定人员,开展网络、微信、电话调查登记,建立帮扶清单。准确掌握其家庭情况、个人现状、就业意愿、困难问题,并为其精准帮扶提供支持。(责任单位:市劳动就业企业服务中心、市劳务协作中心、县区就业服务机构、乡村振兴机构、残联组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完成时限:1月15日前)
(二)多措并举,广泛收集岗位。活动期间,各县区要深入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广泛征集符合就业困难群众需求的工作岗位,建立岗位信息库,积极开展岗位对接;依托社区、乡村开发收集一批社区服务岗位,方便就近就业;动员辖区内企业拿出一批有保障、无年龄限制、无技能要求,无学历门槛的岗位,拓展困难群众就业渠道;加强灵活就业岗位信息收集,向各类市场集中投放,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零工市场延伸,为各类灵活就业困难人员提供职业指导、创业开业指导、权益维护等针对性服务;对于确实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困难群体,准备一批公益性岗位实施予以托底安置。(责任单位:市社会劳动力服务中心、县区就业服务机构、乡村振兴机构、残联组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完成时限:1月20日前)
(四)精准帮扶,组织专场招聘。各县区要在对比实名制数据库的基础上,准确认定就业困难人员,针对援助对象的就业意愿,加强个性化职业指导。对有就业意愿但意向不明确的,组织开展1次政策宣讲、1次职业指导,帮助提振信心,合理规划求职方向;对技能不足的,提供至少1个培训项目;对有就业意愿的,对照帮扶清单和岗位信息库,提供不少于3个适合的岗位;鼓励用人单位更多吸纳困难群众就业,对吸纳符合条件困难群众的用人单位,落实就业援助各项补贴政策。鼓励困难群众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各级就业服务机构主动对接帮助其享受优惠政策。各县区就业服务机构、乡村振兴机构、残联就业服务机构都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充分利用河北省公共就业服务系统、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市场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信息网络等技术平台,积极采取线上招聘的方式组织开展各项专场招聘活动。(责任单位:市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县区就业服务机构、乡村振兴机构、残联组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完成时限:1月20日前)
(五)聚焦重点,因人施策帮扶。根据就业援助对象的不同需求,按照“一人一策,分类帮扶”的要求,对辖区内援助对象通过网络、微信、APP等方式实施分类帮扶,及时提供推送真实有效的岗位信息、技能培训、创业扶持等有针对性的公共就业服务,确保帮扶对象得到帮扶。对于残疾就业困难人员开展“一对一”帮扶,促进其尽快实现就业。对贫困人员要个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搞好援助后续跟踪服务,防止返贫。(责任单位:市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县区就业服务机构、乡村振兴机构、残联组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完成时限:1月20日前)
(六)加强回访,确保帮扶实效。各级人社、乡村振兴、残联部门要强化跟踪问效,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可采取上门服务、充分利用网络视频、电话、社区微信群等方式,加强对就业援助对象的信息回访、了解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的现状,认真记录《就业援助对象入户(电话)调查登记表》(附件3)和《就业援助人员名册》(附件4)、建立帮扶清单。向服务对象发出慰问信,送上节日问候,使辖区内有就业援助需求的居民知晓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申报流程和具体经办机构。帮助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的用人单位了解相关优惠政策和具体办理程序。各级领导要带头开展回访援助对象,听取反馈意见,不能及时解决的,要找准存在的问题根源,研究解决办法。(责任单位:市劳动就业企业服务中心、县区就业服务机构、乡村振兴机构、残联组织。 完成时限:1月23日前)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认真部署。成立由市人社局牵头、市乡村振兴局、市残联相关领导及职能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统筹就业援助月活动的实施,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制定专门工作方案,确保就业援助活动顺利开展。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
(二)持续发力,务求实效。各级就业服务机构、乡村振兴机构、残联组织要将此次活动作为2022年就业援助的起点,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发力,将帮扶工作常态化,市县区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专项帮扶活动,确保帮扶不断档、措施不间断、服务不停歇,并根据困难人员不同需求,进行相应的就业援助活动,确保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率达到90%以上、有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90%以上,防止脱贫人员返贫。
(三)广泛宣传,及时总结。各县区人社部门、乡村振兴部门、残联组织要在1月上旬采取适当方式做好活动启动仪式,组织新闻媒体跟进报道,提高活动知晓度,扩大活动影响力。要做好相关总结和统计工作,真实准确地汇总上报有关现场图片、影音资料、新闻线索等工作情况。各县区人社部门、乡村振兴局、残疾人联合会请于2022年1月7日前报送县区活动启动和活动安排情况,1月25日前报送本部门活动总结和统计表(附件1、附件2)。
联系方式: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孙秋月
联系电话:0335-3262696
电子邮箱:shequ696@163.com
市残疾人联合会 郭 池
联系电话:0335-3265252
电子邮箱:2561645708@QQ.com
乡村振兴局:范若昕
联系电话:0335-3658051
电子邮箱:qhdfpbshk@163.com
附件:1.秦皇岛市就业援助月活动工作专班
2.2022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统计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填报)
3.2022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统计表(残疾人 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填报)
4.2022年就业援助入户(电话)调查登记表
5.2022年就业援助人员名册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1月7日印发
附件1
秦皇岛市就业援助月活动工作专班
工作专班领导小组:
组 长:岳 儒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级调研员
副组长:朱延逵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级调研员
副组长:王治国
秦皇岛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副组长:杨光亚
秦皇岛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科长
阴祖生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杨伟光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
姚英杰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劳动力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张 新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务协作服务中心主任
张海永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主任 徐宇泽
秦皇岛市乡村振兴局社扶组组长 马利梅
秦皇岛市残疾人联合会教就部一级主任科员 张学波
秦皇岛市残疾人联合会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 燕
秦皇岛市残疾人联合会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董革力
附件2
2022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填报)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走访服务 对象家庭 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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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政策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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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享受扶持政策的用人单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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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家庭数 |
帮助服务对象实现就业人数 |
去产能职工及困难企业职工人数 |
脱贫人口及农村低收入人口数 |
其中残疾登记失业人员数 |
其中长江禁捕退捕渔民人数 |
其中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数 |
其中脱贫和易致贫返贫人口享受专项政策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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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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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注:上述内容均为活动期间的统计数字。
附件3
2022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填报)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单位盖章)
走访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家庭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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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失业的残 疾人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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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残疾人专 场招聘会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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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制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残疾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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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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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残疾人享受专项扶持政策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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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社会用人单位按比例吸纳就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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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 |
5 |
6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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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注:上述内容均为活动期间的统计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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