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市场监管分局开展零售药店监督检查工作

发布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时间:2022-08-09 本文被阅读次数:16710次  【字号: 【打印】 【关闭】 

为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切实发挥零售药店在疫情防控中的“哨点”监测作用,开发区市场监管分局持续加大对辖区内零售药店监督检查力度,有效提升执法效能,筑牢疫情防控安全网。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累计检查零售药店40余家次,对部分零售药店存在的问题和潜在风险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并督促其进行了改正。

执法人员要求各零售药店要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一线防控人员的作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摸排和宣传工作,积极向购药人员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引导群众配合政府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重点做好“四类”药品购买人员信息登记,按要求登记销售消炎药、感冒药,将疫情防控工作落细落实;做好场所消毒、口罩佩戴等防护工作,所有进店人员一律戴口罩、测体温,持续发挥好“哨点”监测作用,巩固疫情防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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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检查以连锁药店、单体药店为检查对象,以药品、医疗器械购进渠道、保健食品虚假广告宣传等为重点:一是检查执业药师是否在职在岗、处方药销售是否凭有效处方进行销售;二是检查药品购销记录登记是否严格落实、是否符合存放要求、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是否分柜摆放、含麻制剂或特殊专管药品销售是否进行实名登记等;三是检查所销售的保健食品是否经过批准、有无批准文号、是否有专柜专区、是否有消费提示、虚假宣传等;四是检查所销售的医疗器械有无超核准的范围经营,按照《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规范》要求,产品在经营过程中的采购、验收、入库、储存等是否符合规定。

下一步,开发区市场监管分局将实施常态长效监管,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力度,积极消除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安全风险隐患,严查重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