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0万元用于实施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代山头村保鲜储藏项目、东甸子村门市房租赁项目、高家店村民宿租赁项目),目前,项目已完工并通过验收,现将项目实施及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4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
投诉监督地址:秦皇岛开发区腾飞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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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监督电话:12317或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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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表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