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检查单位:秦皇岛正成铝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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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秦皇岛开发区黑龙江西道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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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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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来源:双随机检查 |
所属行业:机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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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处室:执法二中队 |
执法人员:张伟,白雪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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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2023年07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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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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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除尘管路连接处未进行防静电跨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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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及裁量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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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秦开)应急罚〔2023〕执二—006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河北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第十八条实施标准第一项的规定,处人民币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3年0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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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指令、决定或采取措施等行政行为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秦皇岛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海港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