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信息公示(秦皇岛市四海气体有限公司)

发布单位:应急管理局发布时间:2023-07-03 本文被阅读次数:14585次  【字号: 【打印】 【关闭】 

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执法检查信息公示表

被检查单位秦皇岛市四海气体有限公司

地址:秦皇岛开发区(东区)珠海道3

执法依据:

案件来源:执法检查

所属行业:危险化学品

执法处室:执法中队

执法人员:张伟、王磊

检查时间:20231月18

检查情况

 

1、控制室无人在岗2、液氧储罐压力报警值设置为0.00Kpa3、液氧储罐液位报警值为0.00mm4、液氧储罐远传液位为5942.9mm,而现场实际液位为4000mm;5、液氮储罐远传液位为5624.6mm,而现场液位为7800mm;6,、未制定液氧储罐操作规程。

 

处理结果及裁量依据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指令、决定或采取措施等行政行为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秦皇岛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海港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