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执法检查信息公示表
被检查单位:秦皇岛奥深气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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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定河道20号(新锐管业院内西南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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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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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来源:执法检查 |
所属行业:危险化学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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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处室:执法四中队 |
执法人员:徐卫民、王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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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2023年5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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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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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液氩储罐未设置200-400mm宽色带;2、液氮低温泵皮带轮防护罩缺失;3、罐区低温泵电源箱控制开关无用途标识;4、罐区低温泵电源箱箱门无连接线;5、充装间个别氩气钢瓶未设置防倾倒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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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及裁量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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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限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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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指令、决定或采取措施等行政行为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秦皇岛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海港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