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执法检查信息公示表
被检查单位:秦皇岛偃月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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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秦皇岛市抚宁区留守营镇前韩家林村村委会西50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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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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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来源:执法检查 |
所属行业:机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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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处室:执法四中队 |
执法人员:张伟、王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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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2023年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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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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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檀英志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焊工作业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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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及裁量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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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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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指令、决定或采取措施等行政行为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秦皇岛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海港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