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检查单位:秦皇岛科泰工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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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祁连山北路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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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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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来源:执法检查 |
所属行业:机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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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处室:执法二中队 |
执法人员:白雪晶 田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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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2023/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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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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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铸造车间电弧炉冷却水进出水流量差检测报警器异常,出水流量显示为-2.4875m3/h。(进水流量为17.3m3/h) 2、铸造车间电弧炉两台变压器油量超过2500kg,间距不足5m且未设置防火墙。 3、液化石油气气瓶库内一个可燃气体探测器显示56%LEL,已超出二级报警限值,可燃气体报警终端线显示器无报警信号,未启动联锁切断与事故排风。 4、液化石油气气瓶库防爆事故排风电机接线未采用防爆挠性软管,线缆布线未按防爆要求敷设。 5、双重预防机制手册未对液化石油气气瓶库开展风险辨识。 6、2022年度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次数不够。 7、杨宝来教育培训档案中的试卷没有写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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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及裁量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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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限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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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指令、决定或采取措施等行政行为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秦皇岛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海港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