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安全生产领域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部门内部联合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常态化,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要求, 结合我局具体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工作要求,夯实执法基础、严格执法标准、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能,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铁腕整治安全问题隐患,严防各类亡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完善局内部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加强随机抽查业务培训,在进一步强化随机抽查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使“双随机”抽查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中得到普遍运用,有效解决检查任性、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使“双随机”抽查成为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暗访暗查等监管执法活动的主要方式。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的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强化信用监管的基础性地位和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自律意识。在执法活动中,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抽查,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合常态化、全覆盖,运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的抽查数量占比要达到总抽查次数的90%以上,跨部门联合抽查要达到20%以上,按照河北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对除重点执法检查企业以外A、B、C类的企业按15-20%的抽查比例抽取企业,除重点执法检查企业以外D类的企业按1-2%的抽查比例抽取企业,确保我局全年抽查企业占比不低于3%,抽查检查结果100%公示,确保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后续监管和处理到位。
三、主要任务
一是调整完善“两库一单”,调整完善监管对象名录库,明确单位名称、具体地址等要素;遴选完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明确所在单位、检查事项等要素;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本单位所承担业务范围的监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和甄选,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列明抽查事项名称、法律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做出处罚;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三是加大对“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的宣传力度,扩大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方式的认知度,增强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理解和参与,营造浓厚的社会监督氛围。进一步强化随机抽查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培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确保抽查工作规范、抽查结果认定统一。
四、实施细则
(一)随机抽取执法检查对象和事项。在执法检查前,制定内部双随机抽查方案,按比例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生产经营单位作为检查对象及并选取一定范围的检查事项。
(二)随机抽取监管执法人员。从内部联合的检查中队的监管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执法人员。执法人员确定后,根据随机抽取执法检查对象和事项实施执法检查,被抽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情况特别复杂的,按照抽查对象的生产经营技术特点,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并告知被检查对象和检查时间。
(三)随机抽取结果进行公示。将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通过局网站进行公示。
(四)检查结果录入。检查结束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执法人员必须自系随机抽取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情况填入相关系统,检查录入时间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同时,要按照一企一档、一案一卷原则,建立随机抽查监管执法档案。
(五)公开检查结果。执法检查结束后,及时在局公众信息网公开执法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并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双随机”抽查作为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努力做好安全生产随机抽查监管工作,以查促发现问题、以查促整改落实,确保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无事故。
(三)接受社会监督。要通过局门户网站和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情况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随机监管执法在阳光下运行。
开发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抽查计划编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务编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 类型 |
抽查 比例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范围 |
抽查时间 |
2023001 |
2023年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领域内部联合随机抽查001 |
001号 |
2023年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领域第一次内部联合随机抽查 |
定向抽查 |
按照信用风险等级及安全生产分级分类标准15-20%的抽查比例不低于总数3% |
工贸、安全生产综合、危险化学品及相关企业 |
除重点执法检查企业以外A、B、C类的所有企业 |
2023年3月至6月 |
2023002 |
2023年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领域内部联合随机抽查002 |
002号 |
2023年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领域第二次内部联合随机抽查 |
定向抽查 |
按照信用风险等级及安全生产分级分类标准1%-2%的抽查比例不低于总数3% |
安全生产综合 |
除重点执法检查企业以外D类企业 |
2023年7月至10月 |
备注:1.抽查计划名称为:年度+行政区划+部门+随机抽查+序号。抽查任务名称以实施方案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