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
为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2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2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和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加快构建行政监管、信用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和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坚持依法监管,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规范化,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坚持公正高效,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坚持公开透明,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坚持协同推进,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
二、工作任务
(一)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各部门要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确保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以及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行业、重点区域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二)合理选择检查方式。各部门应当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法定程序对被检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摇号、机选等方式,从企业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开展执法检查。
(三)严格“双随机”抽查程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要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要求,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工作证件;检查后由市场主体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盖章的,检查人员要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逐步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记录,实现责任可追可溯,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和内容一次性完成检查。
(四)及时公示抽查及处理结果。各部门要对抽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录入在被抽查市场主体的公示信息中,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严重违法违规的建筑市场主体以及行政处罚信息,要按照《建筑市场信信用信息综合评价体系管理暂行办法》填写企业信用记录。对抽查结果正常的市场主体,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对抽查有问题的市场主体,区分情况依法做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市场主体拒绝接受抽查或在接受抽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并记录在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中,向社会公示。
(五)加大抽查宣传、业务培训力度。各部门要加大对随机抽查的宣传报道,不断扩大企业、社会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在7-9月份,组织一期本单位“双随机、一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各部门检查人员系统操作能力和针对检查事项的执法能力与素质,确保抽查结果认定规范统一。
三、制定抽查对象和抽查事项清单
开展双随机抽查时,可根据工作需要从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各科室、站办要根据以下几个方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双随机相关工作。
执法大队
(一)检查项目:建筑市场市场行政监督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
(二)检查内容
1、建设单位检查内容
(1)、是否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2)、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行为;
2、施工单位单位检查内容
(1)、是否存在转包行为;
(2)、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行为;
(3)、是否存在挂靠行为;
(三)检查方式:现场抽查、举报检查。
(四)检查人员名单:齐小巍、赵明杰、马淑芬、李德夫、韩桐生。
安监站
(一)检查项目: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人员资格许可后监督检查;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3、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各类企业资质许可后监督检查。 (二)检查内容:
1、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2、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
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日常监督、巡查、现场检查。
(四)检查人员名单:唱通、李瑞华、张洋、古慧明、李俊峰、董学璐,辅助检查人员:王洋。
质监站
(一)检查项目:1、工程建设标准监督检查;2、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监督检查。
(二)检查内容:
1、抽查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
3、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
4、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三)检查方式:日常监督、巡查、现场检查。
(四)检查人员名单:闫玉民、沈鹏飞、刘艳国、李敬然、郑玉磊、肖大明、杨粉霞、李辉、侯晓鹏、刘艳光、王明强、米一鸣。
建管办
(一)检查事项:建筑市场秩序监督检查。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违法发包、违法分包、挂靠、转包和肢解项目等行为;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名制、分账制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三)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四)检查人员名单:陈雷、王晓宇、梅文君、吕东皓、王弈、王卓。
节能办
(一)检查项目:民用建筑节能监督检查。
(二)检查内容:
1、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情况;
2、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情况;
3、绿色建筑标准执行情况、装配式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设情况。
(三)检查方式:采取双随机方式,现场查阅材料。
(四)检查人员名单:衣韶辉、李斌、张斐翀、黄靖雅、李超。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满成,副组长:赵焱、王文,成员:陈雷、林朝寨、衣韶辉、齐小巍、唱通、闫玉民、石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石静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加强对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抽查纪律。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细化工作职责。随机抽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科室、站办要按照有关部署,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具体细化推进随机抽查的任务和步骤,明确工作进度要求,按照责任分工,由专人具体负责,确保推广和运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附件:各部门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