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篇
答: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后,职工本人或者现场人 员应当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用人单位应在24小时 内登录工伤保险网上办事系统(网址:https: //dwd. sunreal. cn/si/ )向参保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告。
答:工伤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的时间、地点、 伤亡人员姓名、伤亡情况、事故经过、急救医院、转 诊医院、门诊/住院、住院科室、报告人姓名和联系 方式等,并留存现场照片、伤者照片、视频等资料。 请务必确保各项信息准确,以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尽 快审核报告信息。
答:用人单位报告事故后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 日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 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30日法定时效内提出工伤认定申 请,可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由 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 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参保地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行政部门服务窗口提出书 面申请。
答:工伤认定申请日是以用人单位或职工向工伤 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的日期计算的。
(1) CA认证的用人单位,以网上提交申请的日 期为申请日。
(2) 非CA认证的用人单位(含用人单位已办理 CA,但未使用CA认证方式办理受伤职工工伤申请的),以到工伤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并办 理申请手续之日为申请日。
(3) 个人申请的,以职工或被委托人到工伤保险 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的日期为申请日。
33. 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 出工伤认定申请有什么影响?
答: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未在自事故伤害发 生之日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的时限内提交 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 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
答:(1) CA认证的用人单位
网上提出申请一工伤保险行政部门审核一网上下 发《提交材料通知书》一上传提交材料一工伤保险行 政部门审核f材料齐全;需补正f网上下发《补正告 知书》f上传补正材料f工伤保险行政部门审核f材 料齐全f组卷到窗口一次性提交经网上审核通过的全 部材料(包括视频光盘)f领取(不予)受理决定书(同 意电子送达的网上领取、不同意电子送达的窗口领取) f领取工伤(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同意电子送达 的网上领取、不同意电子送达的窗口领取)。
网上提出申请一工伤保险行政部门审核一网上下 发《提交材料通知书》一打印申请表 一窗口提交 办理申请手续一窗口提交材料一材料齐全;需要补正 f网上下发《补正告知书》一窗口提交补正材料一材 料齐全后一窗口办理受理手续一领取(不予)受理决 定书(同意电子送达的网上领取、不同意电子送达的 窗口领取)一领取工伤(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同 意电子送达的网上领取、不同意电子送达的窗口领取)。
个人或被委托人到工伤保险行政窗口提交申请工 伤认定手续f材料齐全f窗口办理受理手续一领取(不 予)受理决定书一领取工伤(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需要补正的一下发《补正告知书》一材料齐全后到窗 口提交补正材料一材料齐全后一窗口办理受理手续一 领取(不予)受理决定书一领取工伤(不予)认定工 伤决定书。
35.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的材料是什么? 答: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 网报的使用工伤保险网上办事系统打印的申 请表,非网报的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受伤害经 过部分包括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人员姓名、受到 伤害时从事的具体工作以及单位对工作时间、工作职 责、工作范围的规定。如属于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 故的,应注明单位地址和受伤职工当天的住址;
(3) 职工受伤害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 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人事、劳动关系 的证明;
(4) 受伤职工首诊及后续医疗诊断证明书或职业 病诊断(鉴定)证明书;
(5) 知情人证人证言(证人按手印),证人的身 份证复印件及其联系方式。
(6)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材料接收清单》一式两份。
① 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的应提交《XXX (用人单位) 授权委托书》《受伤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员身份 证复印件。
② 受伤害职工的近亲属提出申请的,需提供近亲 属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本 (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 关系证明(原件)。
③ 受伤害职工个人名义授权代理人办理申请的, 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代理人是律师的,还需提供律师证(原件及复印件)、 律师事务所函(原件)。
④ 工会组织提出申请的,需提供工会组织经办人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会组织介绍信(原件)。
申请工伤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 交相应证据,取得证明材料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 定的时限内:
(1) 职工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或者公安机关出 具的死亡证明,其中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因突发疾 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 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2)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 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人民 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
(4)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 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出具 的具有结论性意见的责任认定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生效 的裁判文书;
(5)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 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出具 的有效证明;
(6) 属于因战、因公致残等级为7T0级的转业、 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 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材料。
(7) 其他特殊情形,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案情实际情况需要, 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与伤情有关的病历、影像报告等 医学资料,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据材料。
申请人未提交上述证据材料的,社会保险行政部 门书面通知申请人进行补正,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限内 补正提交。
36.申请工伤认定所需要提交的各类表格如何获 得?
答: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的各类表格可以到秦 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下载获得。 在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首页搜索 栏处输入“工伤认定申报流程"后进行搜索,找到下 载文件“工伤认定申报流程及附表"后,打开“工伤 认定申报流程及附表”即可找到相关表格。
答:我市已于2020年10月实现企业在行政审批 局办理登记注册时,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能成 功同步办理登记的企业可以登录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官网-办事服务-河北省人社公共服务平 台单位网报系统中发起单参保登记申请。
38. 问:如何开具工伤保险的个人参保证明和单 位参保证明?
答:职工个人如需参保证明,可访问秦皇岛人社 公共服务平台或使用秦皇岛人社APP自行打印。单位 缴费证明(包括人员明细)可以在网报端报表打印里 直接打印。
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合企业[2011]300 号)文件。
答:目前,我市已建设了社保卡银行和人社两类 服务网点,具体可关注“秦皇岛市社会保障卡”微信 公众号,查看社保卡服务网点清单。
其中,社保卡银行服务网点366个,可以办理所 有社保卡业务,并可“一站式"开通社保卡金融功能。
社保卡人社服务网点有8个,可以办理所有社保 卡业务,但不能办理金融功能相关业务。
答:持以下材料到社保卡银行服务网点办理:
(1) 成年人:近期二寸白底免冠(着深色上衣) 彩色证件照(一张,本人现场办理的可当场拍照采集)、 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
(2) 未成年人(未满16周岁):近期二寸白底免 冠(着深色上衣)彩色证件照(一张,申领人到场办 理的可当场拍照采集,6周岁及以下儿童可不提供)、 法定监护人二代身份证原件、申办人及监护人户口簿 《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申办人出生医学证明原件(部 分网点开通金融功能使用)。
申办社保卡时,成年人原则上应由本人办理,未 成年人应由监护人代为办理。因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 办的,代办时除提供规定的材料外,代办人还需携带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材料符合规定,即时办理社保卡。
答:目前人社部开通了全国线上办理社保卡申办
渠道:
(1) 支付宝-首页-市民中心-社保卡-社保卡 服务-社会保障卡申领-点击跳转到国家政务服务平 台-开始办理(未办理过社会保障卡人员推荐此渠道)。
(2) 如已持有其他省份社保卡,可以登录“电子 社保卡”- “全国服务”- “社会保障卡申领”办理。
(3) 掌上12333APP、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 等其他渠道。
43.问:社保卡补卡怎么办?
答:当确认社保卡丢失无法找到,或卡片污损影响 继续使用,或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发生 变更时,持以下材料到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补换卡:
(2) 未成年人(未满16周岁):法定监护人二代 身份证原件、申办人及监护人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卡》 原件、申办人出生医学证明原件(部分网点开通金融 功能使用)。
补换社保卡时,成年人原则上应由本人办理,未 成年人应由监护人代为办理。因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 办的,代办时除提供规定的材料外,代办人还需携带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补换卡免费,且即时出卡。
特别提醒:社保卡卡面标注的有效期不影响社保、 医保以及金融等所有功能的正常使用。
答:社保功能的挂失和银行功能的挂失需要分别 办理。
社保功能挂失:使用“秦皇岛人社"APP、"河北 人社” APP按提示操作进行挂失。
银行功能挂失:需要持卡人到银行营业网点办理 或通过各银行开通的线上渠道办理。
答:社保卡上有两个账户,分别是社保(医保) 账户和银行账户,两个账户相互独立,互不影响,但 均需要激活后才能正常使用。
社保(医保)功能激活。社保卡服务网点发放时 即激活社保卡社保功能。
银行账户激活。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保卡 所属银行营业网点办理,激活时设置银行账户密码。
答:社保卡的银行账户密码与社保(医保)账户 密码相互独立,互不影响,建议设置为不同的密码。 忘记银行账户密码需持卡人持有效身份证到社保卡所 属银行营业网点进行密码重置;忘记社保(医保)账 户密码可下载秦皇岛人社APP使用服务密码重置功能 重置,也可以持卡人持有效身份证就近到社保卡服务 网点进行密码重置(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的 有效身份证)。
答:参保单位可在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 6-12个月,填写《企业职工正常退休待遇条件认定表 (预审单)》,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后,为其办理退 休审批业务,申请流程如下:
(1) 参保单位携带职工档案、《企业职工正常 退休待遇条件认定表(预审单)》、公示材料及其他 佐证材料(劳动合同或工资表),与工资福利科预约 进行线下预审批。
(2) 线下预审批通过后,在网报系统进行线上 正常退休待遇条件认定。
(3) 无需进行认定情况:一是1996年1月1日 之后参加工作的男职工,职工档案记载出生日期与居 民身份证一致的;二是1996年1月1日之后参加工作 的女职工,职工档案记载出生日期与居民身份证一致 且按政策应在55周岁退休的;三是始终以灵活就业人 员身份参保缴费的。此类人员直接去社会保险综柜窗 口办理待遇条件认定业务。
答:在进行正常退休待遇条件认定前务必核实系 统内信息(例如: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日期、视同缴 费年限、参保日期、建立个人账户日期等信息)如与 预审单不一致,需前往相关模块(参保人信息变更、 待遇信息变更)依据预审单进行修改,提交审核通过 后进行如下操作。
正常退休待遇条件认定模块位置:养老待遇一一 正常退休待遇条件认定(所有带星号为必填项,依照 退休预审单填写信息),提交申请后等待审核,审核 通过后可进行认定表打印。CA单位操作:第一步申报 数据、第二步电子材料上传、第三步提交经办(提交 后关注已申报业务办理进度)。
注意:所有提交业务,均可通过进度查询,查询 审核状态!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审批业务办 理发生新的变化,另行通知。
答: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人均收入低于当地 最低生活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给与一 定救助,以保证该家庭基本生活的制度。
答:①具有我区户籍;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 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③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 有关规定。
答:①配偶;②未成年子女;③已成年但不能独 立生活的子女(含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教 育的子女);④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 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答:家庭收入指的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 期限内获得的全部现金及实物净收入。主要包括:工 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等。
答:①国家规定的优待抚恤金、计划生育奖励与 扶助金、奖学金、见义勇为等奖励性补助;②政府发 放的各类社会救助款物;③“十四五"期间,中央确 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④设区市级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收入。
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等增加 的刚性支出、必要的就业成本等,在核算家庭收入时 可适当扣减。
答:①房产;②车辆;③存款、股票、基金、商 业保险等金融性资产;④投资情况等。
答:家庭人均金融性资产不超过当地同期36个月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①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租赁
的房屋和私有住房不超过一套;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 员名下不拥有非居住用途不动产;③共同生活的家庭 成员不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代步车、生活用二轮摩 托车、三轮车和电瓶单车除外);④共同生活的家庭 成员未购买使用高档非生活必需品或进行高消费,不 存在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居民的现象。
答:①家庭成员可直接向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 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也可以由村(居)委会 或委托人代为提出申请;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在受理困难群众申请低保时,将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 况核对环节“关口 ”前移,实行先核对、后申请。申 请人提出享受低保待遇意愿时,首先填写《委托授权 书》和《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表》,乡镇人民政府(街 道办事处)在3个工作日内提请区民政部门开展经济 状况核对。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初审意见,认为符合 条件的,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④公示期满 无异议且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 以确认同意,自确认后下一个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答:特困人员认定的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 是无劳动能力;二是无生活来源;三是无法定赡养、 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的能 力。
一是无劳动能力。其中主要涉及三类人:①60周 岁以上的老年人;②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③残疾 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 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
二是无生活来源。指得是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 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标准的。这里所称 的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 转移净收入等各类收入,其中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 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优待抚恤金、 高龄津贴不计入收入。
三是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 人无履行义务能力。指:①特困人员;②60周岁以上 的低保对象;③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 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 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④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 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 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 状况规定的;⑤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 监狱服刑的人员,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 产状况规定的。
59.问:特困对象的供养方式有什么?
答:特困人员有权选择救助供养形式,可选择当 地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也可以选择在家分散供养。 ①分散供养。自愿选择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每月由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社会化发放的方式 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②集中供养。自愿选择集中供 养的特困人员,由区民政部门托养到养老机构。
答:目前我区农村分散特困供养救助人员供养金 标准为7956元/年,城市分散供养救助人员供养金标 准为11325元/年。
答:临时救助制度指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 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 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 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 过渡性的救助。
答:急难型临时救助:①遭遇重大交通事故、重 大意外伤害以及突发重大疾病等,导致基本生活暂时 性陷入困境,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②遭遇火灾等 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主要经济来 源中断,导致基本生活暂时性陷入困境,需立即采取 救助措施的;③在申请其他社会救助过程中,基本生 活存在重大困难,难以为继的。
支出型临时救助:①因子女教育费用(全日制本 科及以下、不含高中及以下自费择校情形)或其他生 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导致基本生活在一定时期内出 现严重困难的;②因在医疗机构治疗、住院产生的必 需支出超过家庭承受能力,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 医疗救助、商业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障制度救助帮扶后, 医疗费用超过家庭前12个月总收入50%以上的家庭; ③因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 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 盖的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
答:残疾人两项补贴是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答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河北省户籍,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的残疾人。
答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河北省户籍, 持有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 长期照护的残疾人。
答:①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因公 致残(含优抚对象)、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 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 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②享受孤 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人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 补贴;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的,可享受重度 残疾人护理补贴。③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 城乡特困人员供养保障(包含原城镇“三无"、农村“五 保”)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答: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86元;重度残 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80元。
68. 问:我要去哪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需要准 备什么材料?
答: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需要向居住地所在居委 会、村委会申请。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申领条件的残 疾人由本人或监护人向所在村(居)委会提供残疾人证、 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 员需提供低保相关证明材料,3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 证件照,填写《河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 表》或《河北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一 式三份)
1、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救助。对有认知能 力的残疾儿童应该全部纳入义务教育范围,可以根据 自身条件自行选择接受义务教育形式:在普通学校随 班就读;在普通学校特教班就读;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特教老师送教上门。对因身体条件不能到学校就读的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局安排老师提供送教上门、 社区教育或远程教育等服务。
2、 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建档立卡贫困 家庭学生施行三免一补资助政策。具体如下:
(1) 针对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及建 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材, 采用直接免除方式,不得“先收后返”。
(2) 就读期间已享受国家有关免学费、免住宿费、 免费提供教科书的,不再重复享受其他同类资助政策。
3、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补 助,每生每年平均不低于3000元。免除公办普通高中 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 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 助供养学生)的学杂费。农村低保家庭、特困救助供 养学生由民政部门负责认定;残疾学生由残联认定。
资助对象:当年考入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的,当 年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教育自学取得专科及以上 毕业证的,参加市残疾人教育学院远程教育取得专科 及以上毕业证的贫困残疾学生及残疾家庭学生。
资助标准:
1. 市残联对贫困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 考入全日制高中起点中专、专科一次性资助3000元, 本科及研究生一次性资助5000元。贫困残疾学生及贫 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指的是建档立卡、特困供养、低保 家庭、低收入家庭。
2. 市残联对参加函授或自学考试,取得大专毕业 证书的贫困残疾学生一次性资助3000元,取得本科以 上毕业证的一次性资助5000元。贫困残疾学生仅限于 建档立卡、特困供养或低保家庭。
3. 根据省残联、省财政厅相关规定,省残联对贫 困残疾学生考入本科的另外一次性资助5000元,研究 生另外一次性资助6000元。省残联对贫困残疾人家庭 子女研究生、本科生另外一次性资助3000元。贫困残 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仅限于建档立卡、特困供养 或低保家庭。
资助对象:就业年龄段的(16—60周岁),有培 训需求和生活自理能力秦皇岛开发区的残疾人;有一 定就业条件而未就业,需转换职业和已就业需提高技 术水平的残疾人。
资助标准:免费培训(培训期间给予一定的误工 补助,每人每天50元)。
资助对象:有就业和创业需求的秦皇岛开发区贫 困残疾人。
资助标准:残联为残疾人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和职 业介绍服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各类经 济组织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 5%的比例 安排残疾人就业。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享受税收 方面的优惠,免交一切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行政事 业性收费,有关部门应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 通过市残联的创业培训班培训结业的,凭失业登记管 理证、创业结业证及其他相关手续,到市人社局,申 请最高10万元的就业、创业全额免息贷款;定期为盲 人举办免费按摩培训班,免费安排工作、办理按摩营 业执照,免收执照年检费用。
70.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扶贫方面有关政策
(-)贫困残疾人纳入低保
资助对象:符合低保条件的城镇、农村贫困残疾 人和依靠父母或其它亲属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
资助标准全部纳入城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资助对象:所有具有开发区户口且全额征地的残 疾人
资助标准:征地生活补助费在原基础上每人每月 增加50元.
资助对象:本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 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 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残疾人。
资助标准:全部纳入五保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 平均生活水平。
(四) 残疾人参保最新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资助对象:秦皇岛开发区贫困、重度残疾人。
资助标准:秦皇岛开发区贫困、重度残疾人参保 最新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现个人缴费部分财政给 予全额补助
资助对象:秦皇岛开发区城镇、农村重度残疾人
资助标准:政府代缴100元。
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
资助对象:秦皇岛开发区农村危房户、无房户贫 困残疾人。
资助标准:全部纳入建设部门危改范围,给予一 定的政府资金扶持。
两项补贴
资助对象:秦皇岛开发区持证贫困或重度残疾人。
资助标准: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86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80元。
(八)燃油补贴
资助对象:秦皇岛开发区持证有燃油代步车的肢 体残疾人。
资助标准:每年260元
托养补贴
资助对象:秦皇岛开发区精神、智力和肢体贫困 重度残疾人。
资助标准:每人每年1500元.
(十)评残补贴
资助对象秦皇岛开发区户籍,当年被评定为精神、 智力和肢体的贫困重度残疾人。
资助标准:每人每例150元.
71.残疾人康复方面有关政策
1. 资助对象:已经纳入《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 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数据库,具有秦皇岛开发区户籍、 诊断明确且有康复需求的0-8周岁残疾儿童。
聋儿人工耳蜗康复:符合人工耳蜗救助条件的 儿童,按平均每人12000元补助手术费;术后到定 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每名受助聋儿提供一学年 18000元康复训练补助。
肢体矫治手术:符合矫治手术条件的肢体残疾 儿童,平均每人补助17200元,其中手术费用补助 10000元,术后康复训练费补助6000元,矫形器装配 补助1200元。
助视器适配:符合配戴助视器条件的低视力残疾 儿童,平均每人补助1200元,其中助视器适配补助 1000元,视功能训练补助200元。
康复训练:首次配戴助听器的听力残疾儿童,平 均每人补助21600元,其中购置双耳助听器补助2400 元,助听器验配补助1200元,配戴后一学年的康复 训练费补助18000元;已经配戴助听器或植入人工耳 蜗的听力残疾儿童,每人年补助康复训练费18000元; 脑瘫残疾儿童每人年补助19200元,其中康复训练费 补助18000元,矫形器装配补助1200元;智力残疾儿 童和孤独症儿童每人年补助康复训练费18000元。
残疾儿童辅助器具:对适配假肢、矫形器、脑瘫 儿童轮椅、儿童站立架、儿童助行器、儿童坐姿椅、 助听器等辅助器具进行实物补助。
其他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项目补助标准参照《秦 皇岛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和补贴标准(2017年)》 实施。原则上为残疾儿童提供1年康复服务补助,同 等条件下优先救助新收训儿童。
以上残疾儿童的家庭要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 争取患儿早日康复。
3、 肢体残疾人:拐杖、轮椅、助行器、生活自助 器具等和假肢矫型器等
4、 精神残疾人:住院救助:4000元/人,每年 不低于三个月;门诊服药救助:500元/人。
救助对象:具有秦皇岛开发区户籍且纳入全国残 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中有康复需求的残 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
具体实施
2、 8周岁以上残疾儿童及持证成年残疾人康复服 务按照入户、评估、康复服务的服务流程接受残疾人 个性化精准康复服务(参考服务内容区残联咨询)。
72.残疾人维权和办证流程
(一) 免收停车费用。持有本人残疾人证、驾驶证、 车辆行驶证的残疾人,驾驶本人代步用残疾人机动车 辆在本市各类非居住区停车场停放时,一律免收停车 费用。
(二) 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 在开发区的残疾人,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 权益需要法律援助,确因经济困难不能支付或不能完 全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残疾人,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三) 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残疾人将陆 续换发残疾人智能卡,残疾人凭卡到公交公司激活公 交部分功能,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
(四) 免费游览市内旅游景点。残疾人凭残疾人证, 免费游览市内旅游景点。
(五)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贫困肢体残疾人、 聋人、盲人可向乡处残联申请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如:出入口改造、户门改造、卧室改造、卫生间改造、 厨房改造、阳台改造、盲人聋人无障碍产品等。
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申请条件和标准:
1、 具有开发区户籍并长期居住在开发区,持有开 发区残疾人证的贫困残疾人;
2、 有无障碍设施改造需求,具备改造条件的残疾 人家庭,以入户调查确定为准;
残疾人需要提供材料:第二代残疾人证、身份证、 户口本、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调查表,确定为改造 户填写《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情况表》。
(六)办证流程:疑似残疾人携带身份证、户口 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二张二寸免冠白底照到各 乡处残联领取申请表和鉴定表,在开发区残联指定的 医院评定。如果对区医院评定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请, 经开发区残联认定同意,提出复评申请,到市残联指 定医院科室进行复评。如果对复评结果还有异议,可 以提出申请到省残联终评。领到残疾人证的提供电子 照片办理智能卡。
答: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 安排工作:(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二)服现 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 以上奖励的;(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 疾等级的;(四)是烈士子女的。
答: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 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 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 户口所在地安置;(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 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 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 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
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本人申请,可 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 照有利于退役士兵生活的原则确定其安置地:(一) 因战致残的;(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 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三)是烈士 子女的;(四)父母双亡的。
答: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 在地。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 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 地。
76. 问:自主就业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发 放金额如何计算?
答:(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X1. 2-9000元)+ (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 A XI. 2-9000元)4-2X20%X (实际服役年限-2年)。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服役年限按周年计算后,不满6 个月的按半年计算,超过6个月的按1年计算。
直招士官只发放同期士官补助标准的增发部分, 按实际服役年限计算。
77. 问:建档立卡工作是什么?和之前的信息采 集工作有什么联系?
答:建档立卡工作是指全面采集退役军人和其他 优抚对象的详细信息,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 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一章第八条“为退役军人建档立卡, 实现有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为提高退役军人保障能 力提供支持”的具体举措,是信息采集工作的延伸和 拓展,是做好退役军人工作、为退役军人服务的重要 基础。
答:申请人应向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 服务站申请办理。不在户籍地常住的退役军人向常住 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异地办理时, 受系统审核、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请提前咨询申请 条件,进行预约办理,确保证件齐全。
答:秦皇岛市已全面启动建档立卡工作,各乡(镇、 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在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内均可 办理。为避免等待时间过长或遇到突发情况,建议申 请人在办理之前提前与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 站联系和预约。
答:《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
行)》第二十条明确规定:“申请人提出申请前,应 建档立卡。”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只有完成 建档立卡后,才能向所在退役军人服务站申领优待证。
81.问:建档立卡都需要什么材料?
答:(一)退役军人办理所需材料:
4. 背景纯色半身近期照片(本人办理可由退役军 人服务站现场拍摄);
5. 一寸白底彩色照片电子版(格式为352像素 (宽)*440像素(高),分辨率为300DPI,大小为
20K-50K, 24位RGB真彩色,白底无边框,照片中无 商标信息,头部占图像尺寸2/3左右,人像无明显畸变, 在脸部无阴影反光);
3. 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 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籍地村(居)委会出具的亲 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 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4. 一寸白底彩色照片电子版(格式为352像素 (宽)*440像素(高),分辨率为300DPI,大小为
20K-50K, 24位RGB真彩色,白底无边框,照片中无 商标信息,头部占图像尺寸2/3左右,人像无明显畸变, 在脸部无阴影反光)。
82.问:建档立卡是否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答:可以委托他人代办。除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 照片等有效材料外,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书 面委托书》原件。
《书面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 码、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受 托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情况,并由委托人亲笔签 字。
《书面委托书》由受理申请的乡(镇、街道)退 役军人服务站留存,并拍照上传至信息管理系统。
83.问:退役军人享受教育培训优惠政策有哪些?
答: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好退役士兵就 读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相关政策的通知》(教职 成函(2014) 4号)、《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秦皇岛市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秦政(2011) 228号)规定,自主就业退 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可享受一次免费职业教 育和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根据培训需求向 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交培训申请。
(一)成人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参加全国成人高 考,省级成招办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 投档。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 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 退役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所在省(区、市)的成人高 校专升本。
(二)普通高等学校。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 其全国普通高考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 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大军区以上单位授 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 上增加20分投档。退役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 下优先录取。
(三)硕士研究生。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 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 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 下优先录取的政策。退役士兵服役期间立二等功以上 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免试推荐攻读研究生。
(四)入伍前已被普通高校录取退役士兵的入学 与复学工作。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 学资格或者保留学籍的退役士兵,退役后2年内允许 入学或者复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给予资助。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军事技能训 练,直接获得学分。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 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 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84.问:退役军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答:根据秦皇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秦皇岛 市税务局、秦皇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转发〈河 北省财政厅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 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秦财税 〔2019)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 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退役军人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有: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 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照每户 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 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和个人所得税。
2.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 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 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 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 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 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
3. 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自领取税务登 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4. 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 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 数60% (含)以上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 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5. 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 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 值税。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随军家属必须占企业 总人数的60% (含)以上,并有军(含)以上政治和 后勤机关出具的证明。
6. 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办理税务登记事 项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以 上税收优惠的具体申报流程和标准以税务部门最新解 释为准。
8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及缴费申报 政策问答(单位)
秦皇岛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 城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 规定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 注册登录国家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在网报系 统注册单位账号;
(2) 参保单位需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办 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 一式三份(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所辖区 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3、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由单位缴纳吗? 按什么标准缴纳?
(1)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 个人共同缴纳;
(2)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9. 3%, 其中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单位申报 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低于我市上年度全口径社平工资 标准的,按我市上年度全口径社平工资标准作为缴费 基数)的7. 3%缴纳,职工个人按照缴费基数的2%缴纳。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经 办机构为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
5、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多长时间调整 一次?参保单位需如何办理?
(1)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每年调整一 次,调整时间为每年7-8月;
(2)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时,参保单位应 提供《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表》、
《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年度缴费基数核定表》、《承 诺书》。
6、 参保单位如果没有按时给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 的,对职工个人有什么影响?
参保单位没有按时给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欠费超过2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暂停医疗保险待遇, 待补缴欠费后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7、 参保职工转移接续医疗保险多长时间能够享受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 参保职工转移接续医保关系连续缴费的,即 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 参保职工转移接续医保关系中断缴费的,参 保职工从缴费到账之日起设立2个月的医疗保险待遇 审核期,在审核期内职工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8、 用人单位因法定代表人失踪、逃逸等原因,导 致不能正常办理医疗保险业务,影响参保职工享受医 疗保险待遇的,如何办理?
参保职工可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医疗保险经办机 构办理医保暂停业务后,参保职工可以转到其他用人 单位或以灵活就业人员方式参保。
(1) 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 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2) 实际缴费年限是指参保地实施城镇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制度后,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规定在本统筹区 实际参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
(3) 视同缴费年限指参保地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 疗保险制度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失 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 人员的军龄等。
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计入,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退休职工 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月定额划入,划入额度为上年 度我市参保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月平均水平的2%。在
职职工转退休的,从次月起为其变更个人账户计入标 准。
11、 参保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时,个人账户金 额应如何提取?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到其他统筹地区的, 个人账户可随其同时划转,也可将个人账户金额一次 性提取。
生育保险费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合并缴费。企 业按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0.8%缴纳;机关、事业 单位按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0.25%缴纳;灵活就 业人员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由参保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退休人员不需要缴纳生育保险费。
15、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可以同时参加吗?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不可以同时参加,不能重复享受医保待遇。
16、 参保单位给职工补缴医疗保险费后,可以正 常享受医保待遇吗?有待遇审核期吗?
参保单位为职工补缴欠费后,恢复参保职工的医 疗保险待遇,没有待遇审核期,参保职工欠缴期间产 生的医疗费用,到所辖区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
参保单位补缴医疗保险费后,一次性划入补缴期 间的个人账户金额。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纳职工基本医 疗保险费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在本统筹区实 际缴费年限满10年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费,按照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9、 退休人员需要每年缴纳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 疗保险吗?如何缴纳?
退休人员需要每年缴纳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 险费,由单位统一代扣代缴。
灵活就业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医保经 办机构办理停保后,参保单位在医保网报端办理增人 业务即可。
21、 城乡居民转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需 要如何办理?
参保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医保经办机 构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停保业务后,参保单位 在医保网报端办理增人业务即可。
由市外转入的缴费年限为视同缴费年限,累加计 算。
下载“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公众号,根据提示注 册登录后,在“智慧医保"模块进行查询或在手机“支 付宝”中,领取电子社保卡并激活,查询相关信息;
(1) 跨省转移的参保职工,需提供原参保地医保 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 构邮寄“联系函”到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原参保 地医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邮寄“信息变更表” 给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并由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 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2) 省内转移的参保职工,需要提供原参保地医 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和“信息变更表”,由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3) 开发区已开通线上平台办理,如原参保地医 疗经办机构同样开通线上办理,参保人携带本人身份 证到经办窗口提出申请,不需提供上述两项纸质材料。
25、参保职工去世的,需要如何办理退保?
(1) 参保职工去世后,由单位到所辖区医保经办 机构办理“暂停参保”手续(暂停参保不影响参保人 报销待遇);
(2) 家属携带去世职工的银行卡及死亡证明,到 所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终止参保”手续,并将去 世职工个人账户的金额一次性提取。
86.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及缴费申报 政策问答(灵活就业人员)
具有秦皇岛市城镇户口,或持本市居住证,18周 岁至法定退休年龄前,无工作单位且未享受养老保险 退休待遇的人员,可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
(1) 需要携带本人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及社 保卡原件办理参保登记;
(2) 通过“河北税务”公众号注册登录后,业务 办理模块选择个人社保缴费中灵活就业缴费即可缴费。
3、 与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基 本医疗保险,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需本人携带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及社保 卡原件;
(1) 灵活就业人员按我市上年度全口径社会平均 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2)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个人按缴费基数的8. 5% 缴纳,建立个人账户;
(3) 按缴费基数的6. 5%缴纳的,只建立统筹基金, 不建立个人账户;
(4) 持有《秦皇岛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 特困人员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同级财政给 予补助2. 2%o特困人员每年12月份持《秦皇岛市最 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到所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验 证,下一年继续享受医保待遇;未通过验证和逾期没 有验证的,从次年1月起取消低保人员医保待遇。
5、 灵活就业人员按照不同比例缴费,享受医疗保 险待遇有什么区别?
(1) 按8. 5%比例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与城镇职 工医疗保险享受待遇相同,退休后每月按照养老金的2% 划入个人账户;
(2) 按照6. 5%比例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建立 个人账户,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医保待遇?
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从缴费到账的第3个月起 享受医保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初次缴纳医疗保险费,需带本人身 份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申报成功后用“河北税务”公众号办理缴费。
8、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如果欠费了,还能享受 医保待遇吗?
(1) 灵活就业人员欠缴超过2个月的,从第3个 月起停止其医疗保险待遇,若欠缴期间产生医疗费用 不能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划卡结算,补缴欠费到账后 的下一个月到所辖区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医药费报销;
(2) 欠费时间在6个月以内的,补缴欠费后从次 月起恢复医保待遇,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补 报;
(3) 欠费时间超过6个月再次灵活就业缴费的人 员按新参保对待。
(1)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 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 在本统筹区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的,退休后不再缴纳 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 险待遇;
(2)灵活就业人员每年都需要继续缴纳大额补充 医疗保险。
(1) 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 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2) 实际缴费年限指参保地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 疗保险制度后,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在本统筹区实际 参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含其之前所在工作 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年限);
(3) 视同缴费年限指参保地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 疗保险制度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失 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 人员的军龄及统筹区外转移接续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年限。
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每年缴纳一次,在年初1月 份进行缴纳,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在首次缴纳基本 医疗保险费时一并缴纳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
12、 参保人员从单位转出后需多长时间可以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如果有中断会有什么影响?
(1) 参保人员从单位转出后应在3个月内办理转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医疗保险费可以补缴且不影 响医保待遇;
(2) 超过3个月接续医保关系的,参保职工及灵 活就业人员从补缴之日起设立2个月待遇审核期,等 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13、 灵活就业人员由市外转为市内参保,缴费年 限如何计算?
由市外转入的基本医疗缴费年限为视同缴费年限, 累加计算。
14、 灵活就业人员在哪里可以查询个人账户余额 及消费明细?
下载“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公众号,根据提示注 册登录后,在“智慧医保"模块进行查询或在手机“支 付宝”中,领取电子社保卡并激活,查询相关信息。
(1) 跨省转移的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原参保地医 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现参保地医保经办 机构邮寄“联系函”到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原参 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邮寄“信息变 更表”给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并由现参保地医保 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和“信息变更表”, 由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3)开发区已开通线上平台办理,如原参保地医 疗经办机构同样开通线上办理,参保人携带本人身份 证到经办窗口提出申请,不需提供上述两项纸质材料。
(1) 灵活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原件到 所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及银行网点办理;
87.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缴费申报政策问 答
为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解决职工因 患大病所发生的超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 支付限额以上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职工基本医疗 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开发区所辖区内所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的参保人员(包括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都应参 加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
3、 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开发区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
人每年100元。
(1) 新参保职工如果在当年度1T0月参保,需 要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
(2) 新参保职工如果在11-12月参保,因有2个 月待遇审核期,审核期内产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因此无需缴纳。
需要缴纳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办理灵活就业缴 费时按年度一次性缴纳。
88.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及缴费申报 政策问答
1、哪些人员可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 具有我市城乡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 保险的城乡居民;
(3) 常年在本市城乡就学的中小学生(包括职业 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入托的学龄前儿童;
(4)驻我市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得同时参 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得重复享受医疗保险待 遇。
(3) 在本市入托的学龄前儿童(非本市户籍)须 提供幼儿园出具的入托证明。
首次参保的城乡居民缴费前需办理参保登记,到 户籍所在地(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居委会、村委会 进行办理。
医保经办机构严格按照相关部门提供的五保供养 对象、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名单, 将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享受全额补助的人员进行 参保登记,个人不需到经办机构办理。
(1)上年度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且缴费到账的 人员,无需办理参保登记,直接缴费即可;
(2)上年度断缴或本年度新参保的人员,需要先 办理参保登记,然后才能缴纳医疗保险费。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 每人每年350元,财政补助640元。低保、特困人员、 重度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相关政策给予补助。
7、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 从什么时间开始?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年缴费制度,参保居 民自2022年10月9日开始,截止日期按省、市医保 部门相关规定执行,逾期不予办理。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办理当年参保;退役 军人在退役后90日内办理当年参保。超出90日不予 办理。
(1)自助缴费方式:
税务部门委托村(居)委会、乡镇、学校等代征 机构代收费款。
10、哪些情况城乡居民需要办理终止参保?
(1) 参保居民因参加其他医疗保险、入伍、转入 外省市求学、户籍迁出、死亡等情况或个人主观上不 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应携带身份证、社 保卡(参保人去世的,家属还需提供参保人死亡证明), 于每年12月10日前办理终止参保手续;
(2) 在年度征缴期内因个人原因需要办理终止参 保的,已缴纳的下一年度医疗保险费予以退回,待遇 享受期开始后个人缴费不再退回。
89.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政策问答
1、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 限额是多少?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 额为15万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包括:普通 门诊、门诊慢特病、住院产生的合规医疗费用。
3、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内住院起付标准及报 销比例是怎样规定的?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按 照以下标准报销:
医疗机构级别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起付标准 |
400元 |
600元 |
800元 |
在职人员待遇 |
95% |
92% |
87% |
退休人员待遇 |
96% |
95% |
92% |
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住院起付标准及报 销比例是怎样规定的?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按 照以下标准报销:
医疗机构级别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起付标准 |
400元 |
600元 |
800元 |
在职人员待遇 |
90% |
87% |
82% |
退休人员待遇 |
91% |
90% |
87% |
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癌症放化疗 住院,起付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癌症放化疗市 内住院治疗,在自然年度内负担一次起付标准。
6、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药费报销比例是 怎样规定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门诊医药费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为100元,起付 标准以上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支付范围内费用,在职 职工统筹基金支付比例50%,退休职工支付比例60%, 异地就医降低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7、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的报销比例 是怎样规定的?
(1) 在门诊慢性病病种统筹基金年度限额内, 符合病种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甲乙类统筹基金支付 80%,退休人员增加3%,省外异地就医降低5%;
(2) 门诊特殊病符合病种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统筹基金支付90%,退休人员增加3%,异地就医降低5%。
8、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尿毒症门诊血液透析费 用报销时有限价规定吗?
尿毒症门诊血液透析费用,每周基金支付不超过 3次,血液滤过每月基金支付1次。透析医疗费用(包 括血液透析、血透监测、透析器、透析管路、穿刺针、 普通肝素、生理盐水、透析护理包等)实行限价管理。 根据所使用透析耗材的品牌、型号确定不同收费标准,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350元-450元/次,其他定点医疗 机构350元-430元/次,计入基金支付范围,超额费 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9、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单纯白内障人工晶 体瘁术报销是怎样规定的?
门诊单纯白内障人工晶体植入术符合基本医疗支 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照住院标准报销,最高支付限 额为3000元(含晶体)。
10、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 性病待遇后,还能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吗?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以同时享受门 诊慢性病与门诊统筹待遇。就诊时应分别开具处方、 分别结算。
11、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未能划卡结 算的住院费用,报销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5) 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首页、入院记录、出 院记录、检查化验单、手术记录、高值耗材条形码、 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
1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未能划卡结 算的门诊医药费报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5) 有限定支付范围的药品及诊疗项目所需要提 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1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外检外治医
药费报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4、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划 卡与当地就医结算有区别吗?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划卡与 当地就医结算有区别,主要区别是参保人员在当地就 医执行河北省的医保目录,而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的 医保目录,产生待遇差属于正常现象,出现的待遇差 不予退补。
15、 参保人员到北京、天津的哪些定点医院就医 与我市同级别定点医院就医享受相同的扌艮销比例?
参保人员到北京15家定点医院、天津15家定点 医院就医与我市同级别定点医院就医享受相同的报销 比例。定点医院名单如下:
(1)北京市: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七医学中心(陆军总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中日友好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阜 外医院、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北京协和医院、中国人 民解放军总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中国人 民解放军空军特色医学中心(空军总医院)、北京积 水潭医院;
(2)天津市:天津市肿瘤医院、天津泰达国际心 血管病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天津医科 大学总医院、天津市人民医院、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天津市胸科医院、天津市环湖 医院、天津市儿童医院、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天 津市眼科医院、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天津中医药 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天津医科大学朱宪彝纪念医院(天 津医科大学代谢病医院)。
16、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 机构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费用可以报销吗?
自2023年1月8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 保人员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产生的费用可以报销,由 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 人负担部分有财政给予补助。该政策以患者入院时间 计算,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17、 中药配方颗粒是否属于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 疗保险扌良销范围?
由神威药业、广东一方制药、江阴天江药业、石 家庄以岭药业、石药集团、康仁堂、华润三九、四川 新绿色8家企业生产的573种中药配方颗粒属于我市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其他厂家生产的中 药配方颗粒不予报销。
18、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出院带药量 是如何规定的?
急性疾病不得超过7日量,慢性病不得超过15日 量,中草药不得超过7日剂量,定点医疗机构不得为 参保人员带注射剂(针剂)及与病情无关的药品。出 院超量带药以及出院时开出的治疗、检查项目费用, 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19、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慢姓病 开药量是如何规定的?
门诊慢性病患者每次门诊西药、中成药携药量可 达到2个月,中草药携药量不超过15天。
20、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使 用范围包括哪些?
(1) 参保人员本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时 的费用,包括:就医时的个人自付费用;各类药品费用; 符合医保目录的诊疗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中医 治未病、体检、接种疫苗发生的各类药品、诊疗目录 和医疗服务设施费用;
(2) 参保人员本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各类药 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经卫生部门批准的消杀类 产品费用;
(3) 按照《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 实施意见》(冀政〔2009) 193号)要求,允许有资 质的定点零售药店聘请有职业资格的老中医举办坐堂 医诊所,可以支付参保人员本人购买中药饮片及药材 的费用;
(4) 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一次性 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没有法定继承人 或指定受益人的,资金划入统筹基金;
(5) 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余额经本 人申请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此后的个人账户资金经 本人申请、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核准后,可按规定 定期划转至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或指定的银行账户;
(6) 跨统筹地区就业或其他原因流动的参保人 员,在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时,经本人申请可 将个人账户余额支付给本人。
21、已经办理了长期异地安置备案手续的城镇职 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参保人员可以提取个人账户金额 吗?
已经办理了长期异地安置备案手续的城镇职工基 本医疗保险退休参保人员,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个人账 户余额,前往所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具体需携带 以下材料:
①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90.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政策问答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大额补充医疗保 险在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
职工在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大病保 险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住院(含门诊特殊疾病)合规 医疗费用采取“分段计算"的办法支付。具体比例为: 10万元以下为90%, 10万元(含)至20万元(含) 为92%, 20万元以上为95%。省外(不含京津直接定点) 异地就医报销比例降低5%。
3、 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报销所 需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医药费无 特殊情况均能在定点医疗机构划卡结算,未能在定点 医疗机构划卡结算的,需提供如下材料:
4、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所需提供 的材料有哪些?
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住院医药费无特殊情 况均能在定点医疗机构划卡结算,未能在定点医疗机 构划卡结算的,需提供如下材料:
(5) 定点直接结算的提供医院结算单或医保中心 手工结算的提供医保结算单原件;
91.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政策问答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1)财政拨款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 组织按时足额缴费、女职工依法合规生育的,女职工 产假、节育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按产假前工资照发, 不享受生育津贴;
(2) 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非 财政拨款单位参保职工在生育及计划生育手术前在本 市连续缴费满12个月(包括生育及计划生育手术当月) 及以上,方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3) 在本市连续缴费未满12个月,职工生育及 计划生育手术后继续连续缴费满12个月,生育津贴由 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在计算生育津贴时,从生育 及计划生育手术后第二个月开始计算(不包含生育及 计划生育手术当月)。
(1) 生育津贴标准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 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
(2) 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支付到女 职工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3) 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 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4、 参保人员领取生育津贴期间医疗保险关系发生 转移,生育津贴如何享受?
(1)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到本市以外其他统筹地区 或职工死亡的,生育保险关系自行终止,从次月起停 止发放生育津贴;
(2)本统筹区内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自转入当 月由转入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生育津贴。
(3)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的其他项目费用。
8、 城镇职工因生育出现的合并痙或并发症发生的 医疗费用应该怎样报销?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因生育、终止妊娠或实施计 划生育手术出现合并症或并发症的合规医疗费用,由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9、 城镇职工在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费 未满12个月,还能报•销生育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 吗?
参保职工在生育及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费满3 个月及以上的(包括在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当月),即可享受生育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待遇。
10、 参保人员在门诊或住院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可以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吗?
参保人员在门诊或住院发生的生育医疗费需个人 负担部分,可由本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
]1、产前检查费的报销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产前检查费用不分医院等级,统一标准为1000%;终止妊娠的,不支付产前检查费用。
12、参保人员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怎样报销?
参保人员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定
额标准结算,具体标准见下表:
计划生育手术项目 |
支付标准 |
放置宫内节育器 |
350元 |
取出宫内节育器 |
150元 |
皮下埋植(取出)术 |
100元 |
输精管结扎术 |
300元 |
输卵管结扎术 |
2000 元 |
输精(卵)管复通术 |
3500 元 |
怀孕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术 |
500元 |
怀孕满4个月终止妊娠术 |
1000 元 |
13、参保人员因生育产生的医疗费用按照什么标 准报销?
参保人员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不同生产方式 定额结算,具体标准见下表:
生产方式 |
定额标准(单位:元) |
||
三级医院 |
二级医院 |
一级医院 |
|
顺产 |
3000 元 |
2600 元 |
2200 元 |
侧切顺产 |
3300 元 |
2800 元 |
2400 元 |
侧切吸引产 |
3600 元 |
3000 元 |
2600 元 |
侧切产钳产 |
3800 元 |
3200 元 |
2800 元 |
剖腹产 |
4000 元 |
3500 元 |
3000 元 |
妊高征 |
5500 元 |
5000 元 |
5000 元 |
参保人员生育多施胎的,每多生育一婴增加生育
医疗费200元。
(1) 参保人员在预产期前一个月进行异地生育备 案的,按我市有关规定报销生育医疗费、享受生育津贴;
(2) 赴港澳台和国外生育并备案的,按我市政策 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由个人全额负担。
15、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生育保险待遇如何享受?
按我市定额标准的50%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不 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16、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保险 费怎样报销?
(1) 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按我市定额 标准的50%报销生育医疗费,没有生育津贴;
(2) 其配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可选 择按照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定额补贴的50%享受待遇, 或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报销。
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只享受生育 医疗费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1) 参保女职工在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生育备 案的,产前检查、生育医疗费用可以直接划卡结算;
(2) 参保女职工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完成生育备 案的,需要在每月的1-5号,携带住院发票原件、门 诊发票及明细原件、诊断证明书原件、社保卡原件及 复印件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窗口办理,生育津贴由医 疗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支付到职工社保卡银行账户。
19、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 费报销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时发生的 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再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提供材料如下:
(1) 男职工需提供结婚证、准生证、社保卡原件 及复印件及单位开具的证明信;
(2)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件、本人书写无工作承诺书。
住院发票和门诊发票及明细原件;
9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待遇政策问 答
参保人员符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条件有两种 情形:
(1) 经养老保险部门批准退休,符合基本医疗保 险规定的缴费年限;
(2) 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 退休年龄,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缴费年限。
(1)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 年(因特殊工种、工伤、病退等原因需要提前退休的 人员可扣除其经批准允许的提前退休时间);
在我市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0年 10月之前,经我市养老保险部门认定的连续工龄、失 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 人员的军龄等,视同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1) 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由所在单位劳资人员 统一办理,需提供《河北省公务员退休审批表》和《河 北省公务员退休待遇条件确认和待遇标准审核表》原 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企业参保职工由所在单位劳资人员统一办理, 需提供养老保险部门出具的《河北省参保职工退休核 准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灵活就业人员由本人办理,需提供养老保险 部门出具的《河北省参保职工退休核准表》原件及复 印件。
5、 参保人员办理基本医疗保险退休手续,缴费年 限不足怎么办?
参保人员未达到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缴费年限, 可以选择一次性补足或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
(1) 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可通过“秦皇岛人社” 手机APP "待遇资格认证”功能进行认证。退休人员 手机号码变更的,通过“社保卡"选项“手机号修改” 功能更新手机号码信息;
(2) 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无法进行手机认证的,本人可携带身份证原件到窗口进行认证;代办人办理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认证人户口本原件进行认证;
(3) 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每年4月至6月进行 待遇资格认证。6月30日前没有办理待遇资格认证的 7月1日起暂停医疗保险待遇。
7、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如何划拨?
(1) 在我市参加养老保险的,按照我市参保退休 职工基本养老金月平均水平的2%划拨个人账户;
(2) 未在我市参加养老保险的,以我市上年度企 业月平均养老金为基数,按照此基数2%划拨个人账户。
9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政策问答
主要用于支付门诊统筹费用、一般诊疗费补助、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用、高血压和糖尿病门诊用药费 用、门诊慢特病费用、住院费用、缴纳大病保险费用 及政策规定应由基金支付的其他费用。
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参保年度的1月1日 至12月31日。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15万元。
包括门诊统筹、一般诊疗费补助、门诊慢性病医 疗待遇。
我市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为50元,报销比例50%,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5元。参保居民可持社保卡在乡 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三级医疗机 构以及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高校医务室、村卫生室 即时结算。门诊统筹待遇与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不能 同时享受。
6、 我市2021年度实行门诊统筹待遇,城乡居民 未使用的結存门诊包干费会清零吗?
不清零。城乡居民未使用的门诊包干结存费用, 仍按原渠道划卡结算。
7、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内住院起付标准和支 付比例是多少?
定点医疗机构级别 |
起付标准 |
报销比例 |
一级(含乡镇卫生院、社区服 务中心) |
100元 |
90% |
二级 |
500元 |
75% |
三级 |
1500 元 |
60% |
8、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住院起付标准和报 销比例是多少?
定点医疗机构级别 |
起付标准 |
报销比例 |
一级(含乡镇卫生院、社区服 务中心) |
500元 |
70% |
二级 |
1000 元 |
60% |
三级 |
2000 元 |
50% |
9、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是多少? |
凡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女性, 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结算, 结算标准为:顺产(含侧切、吸引产等)500元,剖 宫产1000元。
已享受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不再享受城乡居 民生育医疗待遇。
城乡居民生育时,治疗其他疾病产生的医疗费用 需现金垫付,出院后携带相关材料到所辖区医保经办 保险机构办理报销手续。生育医疗费按标准定额报销, 治疗疾病部分的费用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报销。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办理了当年度城乡居 民医保,参保前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可以现金先行垫 付,参保缴费到账后,到所辖区医保经办保险机构办 理住院医疗费报销。
12、 城乡居民门诊就医时因特殊情况无法划卡结 算,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进行报销?
(3) 参保人的银行卡复印件(未能激活社保卡银 行功能的);
(4) 门诊收费收据原件及费用明细(电子发票需 打印纸质版);
13、 城乡居民住院就医时因特殊情况无法划卡结 算,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进行报销?
(3) 参保人的银行卡复印件(未能激活社保卡银 行功能的);
14、 若参保人去世,其医疗费用报销时可以使用 家属银行卡吗?
(1) 参保人本人银行卡还能正常使用的,可以提 供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2) 参保人的银行卡无法正常使用时,可以提供 参保人直系亲属的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户口注销 证明,医学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并提供“公证书” 证明与参保人的关系。
(6) 国家,省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的其他费用。遇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经法 定程序,可做临时调整。
94.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政策问答
1、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待遇保障时限?
参保居民大病保险待遇保障时限为每年的1月1 日至12月31日。
参保居民患病治疗发生的住院(含第三类门诊慢 性病)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按规定支付后, 需个人负担的符合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 资金按规定支付。
3、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和年度最高支付 限额是多少?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为1.4万元,最高 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40万元。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 以下的合规医疗费用,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 的办法报销,具体比例为:起付标准以上至10万元为 60%, 10万元至20万元为70%, 20万元以上为75%。
(1) 参保居民持社会保障卡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 就医的,医疗费用划卡结算;
(2) 异地就医参保居民备案后,可持社保卡在就 诊医疗机构划卡结算;
(3) 参保居民因特殊原因无法划卡结算的,须到 各县区保险机构办理报销,需提供: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收费收据、诊断证明、费用明细总清单、 病历复印件、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4) 参保居民未经备案到异地就医,或到非定点 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6、哪些医疗费用不能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 范围?
(6) 国家,省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的其他费用。遇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经法 定程序,可做临时调整。
95.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政策问答
1、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 包括哪些病种?报销限额是多少?
序号 |
病种名称 |
城镇职工 门诊慢性病年 度限额 |
城乡居民门诊 慢性病 |
|
类别 |
年度限额 |
|||
1 |
心脏瓣膜病 |
1000 元 |
一类 |
800元 |
2 |
复杂性心律失常 |
1000 元 |
一类 |
800元 |
3 |
甲状腺功能亢进 |
1000 元 |
一类 |
800元 |
4 |
甲状腺功能减退 |
1000 元 |
一类 |
800元 |
5 |
甲状旁腺机能减退 |
1000 元 |
一类 |
800元 |
6 |
难治性溃疡 |
3000 元 |
一类 |
800元 |
7 |
特发性血小板减少 紫瘢 |
1000 元 |
一类 |
800元 |
8 |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 征 |
2000 元 |
一类 |
800元 |
9 |
高血压病 |
1000 元 |
一类 |
800元 |
10 |
慢性阻塞性肺病 |
1000 元 |
一类 |
800元 |
11 |
冠心病 |
3500 元 |
一类 |
800元 |
12 |
心脏病合并II度以 上心衰 |
3000 元 |
一类 |
800元 |
13 |
脑血管病后遗症 (严重功能障碍) |
1500 元 |
一类 |
800元 |
14 |
慢性乙型肝炎 |
3500 元 |
一类 |
800元 |
15 |
肝硬化 |
3500 元 |
一类 |
800元 |
16 |
慢性肾小球肾炎 |
4500 元 |
一类 |
800元 |
17 |
糖尿病 |
3500 元 |
一类 |
800元 |
18 |
系统性红斑狼疮 |
2000 元 |
一类 |
800元 |
19 |
类风湿性关节炎 |
2000 元 |
一类 |
800元 |
20 |
肾病综合征 |
5500 元 |
一类 |
800元 |
21 |
慢性肾功能不全 |
6000 元 |
一类 |
800元 |
22 |
帕金森 |
3000 元 |
二类 |
2400 元 |
23 |
癫痫 |
3000 元 |
二类 |
2400 元 |
24 |
重症肌无力 |
3000 元 |
二类 |
2400 元 |
25 |
血友病 |
门诊大病 |
三类 |
按住院 标准执行 |
26 |
再生障碍性贫血 |
门诊大病 |
三类 |
|
27 |
重性精神病 |
门诊大病 |
三类 |
|
28 |
恶性肿瘤 |
门诊大病 |
三类 |
|
29 |
白血病 |
门诊大病 |
三类 |
|
30 |
尿毒症透析 |
门诊大病 |
三类 |
|
31 |
器官移植 (限肾、肝、心脏 移植术后) |
门诊大病 |
三类 |
|
32 |
动脉型肺动脉高压 |
门诊大病 |
三类 |
|
2、怎样申报门诊慢性病?
参保患者可直接网上申报门诊慢性病,患者手机 微信关注“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公众号进入“河北智 慧医保”填写个人信息申报,并上传申报材料。申报 成功后,患者本人在30日内持身份证、社保卡及纸质 病历材料到所选申报医院医保科提交申报材料。
门诊慢性病随时申报。
为了方便参保人员就医,目前医保经办机构不再 发放门诊慢性病本,门诊慢性病患者可直接持本人社 保卡就医,即可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5、 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评定通过后,多久可以享 受门诊慢性病待遇?报销额度如何计算?
职工和居民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评定通过后,普 通门诊慢性病自评定通过后即可享受门诊慢性病报销 待遇,享受报销额度按照病种年度支付限额折算为每 月额度乘以当年可享受月数确定;门诊大病自评定通 过后即可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门诊与住院费用按年 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
6、 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最多同时能享 受几个病种?
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最多同时能享受三个病种; 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最多同时能享受两个病种。
96.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政策问答
异地就医包括长期异地就医和临时外出异地就医 两种形式。
2、 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及临时外出就医备案适用于 哪几类人员?
长期异地就医备案适用于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 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临时外出就医备案适用于受医疗条件所限或病情 需要等原因需要到外地就医的人员。
(1) 参保人可以通过“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微信 公众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2) 参保人可携带本人社保卡原件(代办人还需 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前往所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 理。
(2) 点击“公共服务”,选择“异地就医备案平 台”,选择参保地“秦皇岛”;
(4) 首次使用的用户直接点击“新用户注册”, 填写相关信息后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登陆”或返 回原界面,输入手机号、密码登录;
(5) 点击“新增备案人”,对需要备案的人员进 行信息绑定。绑定时,社保卡密码默认为123456;
(6) 点击选择备案人信息,选择备案类型,异地 就医备案类型分为“长期异地就医"和“临时外出就医
① 点击“长期异地就医":只需选择异地就医地(无 需选择就医医院及上传单位证明);
② “临时外出就医”:选择“个人直接申请”, 直接选择“异地就医地”(无需选择“转往医院"), 系统默认为异地就医地国家联网定点医疗机构。
5、 参保人员办理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还能享受 参保地的医疗保险待遇吗?如果能够享受,还需要再 办理什么手续?
参保人员办理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不需要再办 理其他手续仍可享受参保地医保待遇。
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的人员,半年内不得变更就医 地。
(2) 参保人员异地门诊、慢病就医,不需要办理 异地就医备案,可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实行就医前备 案管理,特殊情况(如病情紧急)可先行住院,自入 院之日起10日内可补办备案,参保人员须将申请日期 调整至入院日期,方可进行结算报销。
9、 参保人员异地急诊治疗个人垫付医药费报销时 需要哪些材料?
(1)住院需提供的材料:
⑤ 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首页、入院记录、出院 记录、检查化验单、手术记录、高值耗材条形码、长 期医嘱和临时医嘱等);
(2)门诊需提供的材料:
⑤ 有限定支付范围的药品及诊疗项目所需要提供 的其他相关材料。
10、怎样查询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
参保人员可通过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站 (http: //fuwu. nhsa. gov. cn),查询异地定点医疗机 构名单。
97.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健康体检管理政策问 答
1、哪些人员能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健康体 检费?
参加7. 5%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的人员可以享受体 检待遇。
2、 开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健康体检费报销 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体检费标准:1000元/人/年。
3、 开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健康体检的起止 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 0 0
秦皇岛市第一医院(体检中心)、智得门诊部(智 得体检中心)、秦皇岛市开发区医院、秦皇岛市中医 医院、秦皇岛市开发区第二医院、民众体检中心、美 年大健康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商城东路门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