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渤海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已经管委2024年第七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职责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8月5日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精神,深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在全区范围内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把“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全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注重改革引领和数字赋能,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着力在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上实现更大突破,最大限度利企便民,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要求
2024年,推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建立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实现第一批高频、面广、问题多的“一件事”高效办理。到2027年,实现企业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落地见效,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线下办事“只进一门”。结合河北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工作要求,完善集约高效的线下政务服务体系,原则上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现统一受理、一站式办理、全流程监督。统筹推进乡、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内各涉改部门、企事业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8月15日)
(二)推进线上办事“一网通办”。按照全国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要求,推动办件信息、申请材料自动推送和实时共享,实现申请材料“一次提交”、办理结果“一端汇集、多端获取”,实现更多高频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推动从网上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加强共性应用支撑体系建设,优化完善全区统一身份认证、事项管理、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电子归档、公共支付等系统功能,提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供给能力。建立健全“接诉即办”机制,推动政务服务平台投诉建议体系、“好差评”体系、线上“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等各类诉求收集平台与12345热线管理平台有效对接,实现诉求建议“一线应答”。(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内各涉改部门、企事业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
(三)推进关联事项集成办。聚焦企业和群众实际需求,将需要多个部门办理或跨层级办理,关联性强、办理量大、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多个事项集成办理,逐项制定办理标准化规程和办事指南,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件事一次办”“一类事一站办”服务。明确每个“一件事”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及各自职责,强化跨部门政策、业务、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重构跨部门办理业务流程,优化前后置环节,推动申请表单多表合一、线上一网申请、材料一次提交。强化线上线下联动,开展并联审批、联合评审、联合验收等,大幅压减办理时长和办事成本。(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内各涉改部门、企事业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8月15日)
(四)推进容缺事项承诺办。以政务服务部门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基础,对风险可控、纠错成本低且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范风险的政务服务事项,严格落实“告知承诺+容缺办理”审批服务模式,梳理编制开发区“信用+审批”事项清单,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审批服务模式。根据政务服务事项实施难度、风险可控程度、服务对象信用状况等,采用申请材料后补或免交、实质审查后置或豁免等方式,签订告知承诺书,明确办理条件,约定责任义务。(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内各涉改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8月15日)
(五)推进异地事项跨域办。聚焦企业跨区域经营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持续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做到就近办、异地办。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业务支撑系统,推动数据跨域共享、系统无缝衔接,实现异地事项一站式网上办理。优化线下代收代办服务模式,建立收件、办理两地窗口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明确代收代办相关单位责任分工。推动区级、乡街政务服务场所按需开设远程虚拟窗口,运用远程身份核验、音视频交互、屏幕共享等技术,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远程帮办服务。(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内各涉改部门、企事业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
(六)推进政策服务免申办。全面梳理行政给付、资金补贴扶持、税收优惠等政策条件和适用规则,强化数据归集共享,精准匹配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和群众,推动逐步实现政策“免申即享”。对法律法规明确要求依申请办理的,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群众主动联系,提供申请表、辅导申报材料,便利自愿申请。实现利企便民政策和服务精准直达。(牵头单位:工信和应急管理局、经济发展局、科技创新和大数据管理局、税务局;责任单位:区内各涉改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
(七)丰富公共服务供给。加强线上线下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在优化提升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托育服务、住房保障等领域公共服务的基础上,推动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水电气热、网络通信等公用事业领域高频办理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接入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公用事业领域有关单位从企业和群众视角梳理服务事项、优化办事流程,推进水电气热过户和不动产登记、水电气网报装和投资建设审批等关联事项跨领域集成办理。(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内各涉改部门、企事业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8月15日)
(八)拓展增值服务内容。全面集成企业全生命周期、产业全链条的涉企服务事项,为企业提供精准化、个性化的优质衍生服务。鼓励围绕项目服务、法律服务、金融服务、人才服务、科创服务、公共服务等,梳理定制化、套餐式、主题式涉企服务“一类事”场景。探索统筹行业协会、市场化专业服务机构等涉企服务资源,一站式提供政策推荐、咨询、解读、申报等服务,推动实现“一类事一站办”。(牵头单位:区内各涉改部门、企事业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
(九)增强帮办代办能力。健全线上线下帮办代办体系,明确人员配置、工作职责、责任边界、服务内容,提升帮办代办响应率、解决率和满意度。提供线上高频服务事项专业人工帮办代办,优化线下帮办代办工作机制,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陪同办、代理办、优先办等服务。加强项目全流程帮办代办,建立专班服务、专员跟进等机制,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难点问题。(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内各涉改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8月15日)
(十)健全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基础标准,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推动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法定办结时限等在全区范围内统一。编制集成办理“一件事”工作指引和办事指南,完善跨区域办事业务标准和操作规程。(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内各涉改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
(十一)健全政务服务工作体系。推进区级、乡街、村(社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做到一体联动、高效便捷、权责清晰。加强各级政务服务窗口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培训和考核,出台激励奖励措施,推进综合服务窗口人员统一配备和职业化发展。创新政务服务人才引进、培养、选拔和评价机制,持续提升干部队伍法治思维、服务意识和数字素养,强化政务服务专业化队伍建设。(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党群工作部、民生保障局;责任单位:各乡街;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
四、保障措施
(十二)加强组织实施。在工委、管委的统一领导下,把“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开发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一项重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高效办成一件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由一把手负总则,主管领导直接负责,加大力度,强力推进,确保推动政务服务持续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区内各涉改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8月15日)
(十三)强化协同联动。在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中,要建立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各部门要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合力攻坚,牵头部门要对列入重点事项清单的“一件事”要逐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每个“一件事”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及各自职责;明确每个“一件事”的窗口设置地点,原则上设在区审批大厅;明确每个“一件事”推进过程中的负责人员和分管领导;强化跨部门政策、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明确每个“一件事”的协调、工作机制;重构跨部门办理业务流程,明确每个“一件事”的办事流程。确保取得实效,推动政务服务持续提质增效。(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分局、民生保障局、社会发展局、城建委;责任单位:区内各涉改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8月15日)
(十四)加强宣传推广。要加大对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介等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充分知晓改革内容,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鼓励各部门从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大胆探索,力争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取得更大突破。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在区内复制推广,推动“一处创新、多处复用”。(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党群工作部(融媒体中心);责任单位:区内各涉改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11月30日)
附件:1.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重点事项清单
2.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名单
附件1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重点事项清单 |
|||||||
阶段 |
序号 |
“一件事” |
牵头单位 |
窗口位置 |
具 体 事 项 |
区级责任部门 |
|
(一)企业事项 |
|
||||||
准入准营 |
1 |
企业信息 |
市场分局 |
区政务服务大厅6号窗口 |
1 |
企业变更登记 |
市场分局 |
2 |
企业印章刻制 |
公分安局 |
|||||
3 |
基本账户变更 |
财政金融局(协调银行) |
|||||
4 |
税控设备变更发行 |
税务局 |
|||||
5 |
社会保险登记变更 |
民生保障局 |
|||||
6 |
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变更 |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准入准营 |
2 |
开办运输 |
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区政务服务大厅22号窗口 |
7 |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
市场分局 |
8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危险货物 |
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
9 |
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 |
||||||
3 |
开办餐饮店 |
行政审批局 |
区政务服务大厅3号窗口 |
10 |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
市场分局 |
|
11 |
食品经营许可 |
行政审批局 |
|||||
12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
||||||
13 |
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管理 |
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
14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东、西区消防大队 |
|||||
经营发展 |
4 |
水电气热网 |
行政审批局 |
区项目建设服务厅2号窗口 |
15 |
水电气网接入外线工程联合审批 |
行政审批局 |
16 |
供电报装 |
供电公司 |
|||||
17 |
燃气报装 |
泰兴燃气 |
|||||
18 |
供水报装 |
泰盛水务 |
|||||
经营发展 |
4 |
水电气热网 |
行政审批局 |
区项目建设服务厅2号窗口 |
19 |
排水报装 |
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20 |
供热报装 |
泰盛动力 |
|||||
21 |
通信报装 |
工信和应急管理局(协调秦皇岛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 |
|||||
5 |
信用修复 |
行政审批局 |
区政务服务大厅1号窗口 |
22 |
统筹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平台网站建立相关失信信息信用修复指引 |
行政审批局 |
|
23 |
行政处罚信息修复 |
区内各执法单位 |
|||||
24 |
异常经营名录信息修复 |
市场分局 |
|||||
25 |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修复 |
法院 |
|||||
6 |
企业上市 |
行政审批局 |
区政务服务大厅 |
26 |
统筹相关申请核查信息的受理、分派、汇总和结果送达 |
行政审批局 |
|
27 |
企业城市管理领域无违法违规信 |
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
28 |
企业规划自然资源领域无违法违 |
||||||
经营发展 |
6 |
企业上市 |
行政审批局 |
区政务服务大厅 |
29 |
企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信息核查 |
民生保障局 |
30 |
企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无违法违 |
生态环境分局 |
|||||
31 |
企业市场监管领域无违法违规信 |
市场分局 |
|||||
32 |
企业卫生和人员健康领域无违法 |
社会发展局 |
|||||
33 |
企业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无违法 |
||||||
34 |
企业应急管理领域无违法违规信 |
工信和应急管理局 |
|||||
35 |
企业住房、工程建设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
经营发展 |
6 |
企业上市 |
行政审批局 |
区政务服务大厅 |
36 |
企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核查 |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37 |
企业科技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科技创新和大数据管理局 |
|||||
38 |
企业交通运输领域无违法违规信 |
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
39 |
企业合法纳税情况无违法违规信 |
税务局 |
|||||
40 |
企业知识产权领域无违法违规信 |
市场分局 |
|||||
41 |
企业水资源保护领域无违法违规 |
社会发展局 |
|||||
42 |
企业消防安全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东、西区消防大队 |
|||||
43 |
电信监管领域无行政处罚信息核查 |
工信和应急管理局(协调网络运营商) |
|||||
注销退出 |
7 |
企业破产 |
行政审批局 |
区政务服务大厅 |
44 |
统筹相关申请核查信息的受理、分派、汇总和结果送达 |
行政审批局 |
45 |
企业车辆信息核查 |
秦皇岛市交警支队三大队 |
|||||
46 |
企业不动产登记信息核查 |
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
47 |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核查 |
民生保障局 |
|||||
48 |
企业注册、登记等基本信息核查 |
市场分局 |
|||||
49 |
企业人员医保缴存信息核查 |
民生保障局 |
|||||
50 |
企业房产信息核查 |
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
51 |
企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核查 |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52 |
企业纳税缴税情况信息核查 |
税务局 |
|||||
53 |
企业海关税款缴纳、货物通关信息核查 |
经济发展局(协调海关) |
|||||
8 |
企业注销 |
市场分局 |
区政务服务大厅6号窗口 |
54 |
税务注销 |
税务局 |
|
55 |
企业注销登记 |
市场分局 |
|||||
56 |
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注销 |
经济发展局(协调海关) |
|||||
57 |
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
民生保障局 |
|||||
58 |
银行账户注销 |
财政金融局(协调银行) |
|||||
59 |
企业印章注销 |
公安分局 |
|||||
(二)个人事项 |
|||||||
出生 |
9 |
新生儿出生 |
社会发展局 |
区政务服务大厅21号窗口 |
60 |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首签) |
社会发展局 |
61 |
预防接种证办理 |
||||||
62 |
本市户口登记(申报出生登记)1岁 |
公安分局 |
|||||
63 |
社会保障卡申领 |
民生保障局 |
|||||
64 |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
||||||
65 |
办理居民医保登记 |
||||||
66 |
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登记 |
社会发展局 |
|||||
入学 |
10 |
教育入学 |
社会发展局 |
区政务服务大厅21号窗口 |
67 |
新生入学信息采集 |
社会发展局 |
68 |
户籍类证明 |
公安分局 |
|||||
69 |
居住证 |
||||||
70 |
不动产权证书 |
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
71 |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 |
民生保障局 |
|||||
生活 |
11 |
社会保障卡 |
民生保障局 |
区社保大厅5号窗口 |
72 |
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社保服务 |
民生保障局 |
73 |
就医购药 |
||||||
74 |
交通出行 |
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
75 |
文化体验 |
社会发展局 |
|||||
12 |
残疾人服务 |
民生保障局 |
区社保大厅11号窗口 |
76 |
残疾人证新办、换领、迁移、挂失补办、注销、残疾类别/等级变更 |
民生保障局 |
|
77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
78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
生活 |
12 |
残疾人服务 |
民生保障局 |
区社保大厅11号窗口 |
79 |
残疾人就业帮扶 |
民生保障局 |
80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
||||||
退休 |
13 |
退休“一件事” |
民生保障局 |
区社保大厅10号窗口 |
81 |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领取 |
民生保障局 |
82 |
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
||||||
83 |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核准 |
||||||
84 |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 |
||||||
85 |
新增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核定 |
||||||
86 |
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核定 |
||||||
87 |
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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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
社会发展局 |
|||||
89 |
户籍信息确认 |
公安分局 |
附件2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
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成员及主要职责
组长:霍春利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副厅级)
副组长:高静宇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秦皇岛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主任
杨福宇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杨建宇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高春复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执行副组长)
李洪涛工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公安分局局长
成员:刘汉法院院长
刘宝军经济发展局局长
赵宝潭社会发展局局长
张伟忠科技创新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
李英军工信和应急管理局局长
庞爱民民生保障局局长
樊旭东财政金融局局长
田小军行政审批局局长
王跃辉市场监管分局局长
张克川开发区税务局局长
刘作民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于海阔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孙永强西区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韩玉松东区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尚勇利交警三大队队长
主要职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党委政府以及工委、管委相关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全区“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研究重大事项,做好顶层设计,加强工作调度,协调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开展,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组成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审批局,办公室主任由田小军同志兼任,各单位分管领导为办公室成员。
主任:田小军行政审批局局长
成员:吴鹏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董春来法院副院长
孙爽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吴清海社会发展局副局长
王祖伟科技创新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牛红韬工信和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温泉公安分局党委委员
霍文涛民生保障局副局长
朱笑含财政金融局副局长
刘作民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郑俊娟市场监管分局四级调研员
石兆丰开发区税务局副局长
解鹤群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张健秦皇岛市交警支队三大队办公室主任
孙永强西区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成城东区消防救援大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主要职责:建立健全各部门之间横向联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高效办成一件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形成层层有任务、各级共同抓的良好工作格局,综合协调各部门进行有效沟通,了解工作进展和需求,对反馈的问题集中整合并调度相关部门解决,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各责任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做好涉及事项的业务配合。各牵头部门负责所牵头“一件事”的业务协调、电子证照应用、系统账号维护、办件情况公开等工作,制作政务服务指南,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实行“一次告知、一套表单、一窗受理、一网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