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渤海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第四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开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高效开展,按照《秦皇岛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开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加快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逐步构建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格局,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可持续发展,为建设一流国际旅游城市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应进一步夯实基础、提升标准,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在打造明日星城二区亮点的基础上,扩大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完善区、街道工作实施方案、措施、计划等相关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和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的作用。到2022年11月份,建成区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70%以上(居民小区至少达到70个小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90%,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率达到65%以上,厨余垃圾收集量占生活垃圾清运量比例达到10%以上且分类处理。同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有条件的农村推行垃圾分类工作。
三、实施范围
全区公共机构、居民社区和相关企业。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医院、融媒体等事业单位、社团组织、车站、文体场馆、公园等公共场所及管理单位,相关企业包括培疗机构、宾馆、饭店、超市、集市、批发市场、商铺、写字楼、影院、网吧等。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第一季度)
1.完善工作机制。组织召开开发区垃圾分类工作调度会,确定工作目标、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责任分工、确立相关负责人。
2.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宣贯工作,实现“一全面、两提升、三落实”目标(全面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提升全社会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提升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水平;落实垃圾分类责任人职责,落实居民小区引导员、监督员制度,落实垃圾四分类标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移动终端等各类媒体,以及楼宇广告、户外大屏、公交车(出租车)电子屏等宣传载体,普及生活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滚动播放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增强群众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意识。开展“垃圾分类从我做起”的全民宣传动员活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商场(市场)、进宾馆(酒店)、进窗口“八进”宣传活动,注重入户宣传工作,按照住建部生活垃圾分类信息评估平台填报要求,每个季度入户累计宣传率达到本辖区户数的25%以上。积极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和实践等活动,全面提升社会各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能力。
3.推动全民参与。各成员单位根据任务分解组织开展不同形式宣传教育活动,公众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90%、参与率达到65%以上,及时报送活动进展,并以此为基础,形成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的长效机制。
(二)规划建设阶段(第二季度)
1.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容器。规范完善小区及门店垃圾分类的设施,将城市区已采购到位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备及时配发安装到位,确保正常运转。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规定,统一垃圾分类容器标识及颜色(该项工作已完成的单位继续做好分类工作),未完成的单位6月底前完成。已完成撤桶并点的小区加要大分类投放的执法检查,促使其正确投放,按2022年我市下发的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做好撤桶并点工作的推进。
2.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城市发展局根据城市区内各类生活垃圾的产生量、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运输线路,配齐垃圾分类所需车辆。垃圾运输车辆要统一标识、明确承运的垃圾种类,确保垃圾分类运输。
(1)“可回收物”采取定点、预约等收运方式,由垃圾产生单位和个人投放至可回收物容器、垃圾收集站(点)或预约专人上门收运。
(2)“有害垃圾”采取定点存放,由主管部门统一收集暂存,并联系有专业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集中转运处理。
(3)“厨余垃圾”,由各街道办事处、渤海乡负责监督指导居民小区和村庄垃圾产生单位或个人自行分类后定时定点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收集站(点),配合主管部门完成垃圾清运,其他区域自行清运到厨余垃圾集中收集站(点),由主管部门负责专车收运,做到日产日清。
(4)“其他垃圾”,居民小区和村庄由各街道办事处、渤海乡督导垃圾产生单位或个人自行分类后,定时定点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收集站(点),配合主管部门进行清运,其他区域自行清运到就近其他垃圾收集站(点),由各街道办事处、渤海乡配合主管部门负责专车收运,做到日产日清。
3.合理规划垃圾分类处理设施。根据垃圾分类标准,完善后端生活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建设,规划建设可回收物分拣中心、有害垃圾暂存点、厨余垃圾及其他垃圾处理系统。
(三)全面实施阶段(第三季度)
按照市级统一要求完成建成区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70%以上的任务,以试点单位垃圾分类运营为基础,扩大垃圾分类覆盖区域,第三季度应完成50%。门店垃圾桶的配备完成率达到70%,将垃圾分类向全区各行业延伸,到年底前完成规划覆盖率的总体目标。
1.居民社区。各街道办事处、渤海乡负责对居民社区以及辖区内乡街门店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指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坚持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楼门长、物业管理单位“五位一体”,带领群众积极投入社区垃圾分类,并结合设置投放设施的实际,稳步推进定时定点投放,完成“撤桶设点”收集模式,提升精准投放标准,减少收运环节及成本。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物业企业配合街道、社区、业委会等单位做好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分类实施等工作。各街道办事处、渤海乡参照城区模式,因地制宜按计划实施城镇化小区和村庄垃圾分类两种模式。加强宣传、选树试点、全面覆盖,稳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2.机关单位。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对全区所有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制定完善本级机关单位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
3.培疗机构、商超、酒店、饭店、市场、沿街门店等经营性场所。各主管单位分别指导经营单位制定垃圾分类相关措施与管理制度,限制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餐饮单位和个体企业经营者要自行配备厨余垃圾预处理或深度处理设备,实现油水分离,垃圾减量。
4.教育机构。教育和文化旅游体育局对辖区内所有学校的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指导,并将垃圾分类纳入学校日常教育内容,会同团工委、妇联等单位定期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实践活动,最终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目标。
5.医疗机构。卫生健康局对辖区内医院、卫生院、诊所等医疗机构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指导,并制定医疗机构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同时监督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严禁医疗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6.公共场所。城市道路、公园游园、公共绿地、景区景点、休闲广场等公共场所,由管理单位或其委托的清扫保洁单位配备分类设施,开展分类宣传与管理等工作。
7.区内企业。企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各企业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督促各企业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四)完善提升阶段(第四季度)
按照市级统一要求完成建成区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70%以上、乡街门店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在垃圾分类推进过程中,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充分发挥垃圾分类办公室协调督查作用,不断完善、提升开发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体系。
1.加强生活垃圾源头管控。按照“大分流、细分类”原则,严控建筑垃圾、绿化垃圾、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同时加强源头减量化处置,开展农副产品、食品、礼品等过度包装专项治理,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废弃物的产生;加强“限塑令”执行力度,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实行“限塑令”专项整治,对各类市场从严限制塑料制品使用;加大对培疗机构、餐饮、宾馆等企业的督查,减少提供一次性用品;开展快递包装物回收利用,倡导快递企业使用环保包装。
2.完善提升收运体系。规范垃圾源头收运。一是从源头整治规范其他垃圾收集车辆,淘汰现有非密闭收集车辆,要求密闭收运,杜绝收运过程中“抛洒漏”现象的产生。二是合理设置有害垃圾收集点,对有害垃圾集中暂存,由专业资质收运公司集中转运。本工作10月底前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开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层层分解目标,抓实工作成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作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切实担负和履行好自身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合力推进开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与落实。
(三)部门协调联动。各牵头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综合统筹,责任部门要各司其职,按分工有序推进源头减量,加强各类垃圾全过程管理,强化相关信息和数据收集、统计,共同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取得实效。
(四)严格监督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层级考评和奖惩办法,根据分类工作推进情况,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五)加大资金保障。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政策支持,加大区级财政支持力度,对垃圾分类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并将相关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附件:1.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和职责分工
2.生活垃圾分类类别细化说明及实物列举
3.开发区生活垃圾分类创建标准
附件1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分工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苏景文 管委主任
副组长:陈永富 管委副主任
刘洪柱 管委副主任
李 刚 管委副主任、出口加工区管委常务副主任
成 员:周鹏林 管委副调研员、农村工作局局长
兰 红 党建工作部部长
张利荣 财政局局长
高静宇 经济发展局局长
王满成 城乡建设局局长
秦春生 城市发展局局长
张菊丽 行政审批局局长
陈永红 工会主席
杨建宇 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资规分局局长
王跃辉 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局长
董文国 教育和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艾洪生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陈 欣 融媒体中心主任
赵宝潭 卫生健康局局长
赵晓光 渤海乡党委书记
刘 岩 珠江道街道党工委书记
卢玉石 黄河道街道党工委书记
李英军 腾飞路街道党工委书记
王 征 船厂路街道党工委书记
张然哲 团工委书记
李桂英 妇联主席
李悦鸿 生态环境分局党组书记
潘小民 综合执法局局长
朱 媚 工委办督查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市发展局,办公室主任由秦春生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垃圾分类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推进所辖区域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结合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二、职责分工
城市发展局: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指导全区垃圾分类工作,分解落实任务,综合协调,检查督促;负责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研究与管理,加强对生活垃圾治理的行业管理工作;按要求完成环境卫生发展规划,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方案及其设施设备的管理与技术要求;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政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财政资金预算安排,统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资金保障及引导支持。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在全区党政机关率先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党建工作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舆论宣传工作,制定宣传方案,协调、组织和指导各类媒体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市民积极支持、广泛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纳入文明单位创建评选范围,组织志愿者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提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的规划布点意见,负责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用地指标,保障建设用地。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推进。
城乡建设局:督促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的建筑泥浆、建筑渣土、建筑装潢垃圾的规范收运。督导物业公司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经济发展局:负责管理、规范和指导全区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同其他职能部门、单位共同加强对全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融媒体中心: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移动终端等各类媒体,普及生活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增强群众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意识。开展有“垃圾分类从我做起”的全民宣传动员活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商场(市场)、进宾馆(酒店)、进窗口“八进”宣传活动。
教育和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区内学校、幼儿园全面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学校和幼儿园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知识普及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逐步纳入学校后勤保障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长效机制、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督促区内旅游景区、景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督促星级酒店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协助配合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媒体宣传。
卫生健康局: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做好医疗废物从产生、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到交接处置等环节的工作,严防将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
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督导大型商业综合体、超市、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餐饮行业等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督导启动其他垃圾量较大的菜市场、饭店等地建设生态化、资源化小型处理设施,按职责加强对餐厨废弃物的相关管理工作。
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监督指导有害垃圾处理工作。负责监督指导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污染防控工作。
行政审批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有关项目的行政许可审批。
团工委:负责培养共青团员、少先队员等青少年自觉意识,加强对全区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共青团、少先队社会实践范畴,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带动促进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妇联:负责开展“小手拉大手”社会实践活动,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推广工作。
工会:负责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通过各级工会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广泛宣传垃圾分类活动,倡导文明生活方式。
农村工作局:负责督促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分类实施等工作。负责组织发动群众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并提高垃圾投放正确率。负责对乡镇居民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走进千家万户,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主题宣传,普及垃圾分类知识,组织普及乡镇居民培训,指导乡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综合执法局:负责推进垃圾分类执法相关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渤海乡:负责督促各类餐饮单位、物业服务企业配合业主委员会、相关职能部门、社区居委会做好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分类实施等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委托约定履行管理小区内满足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功能的设施设备的义务。规范社区家庭闲置衣物、生活用品捐赠的监督管理。负责对辖区居民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走进千家万户,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主题宣传,普及垃圾分类知识,组织普及社区居民培训,指导社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好志愿者、监督员等源头分类指导、管理作用。组织社区,街道居委会小区物业完成小区撤桶并亭的工作。规范完善辖区门店垃圾分类的设施并督导其正确投放和监督检查。积累垃圾分类经验,创新垃圾分类工作模式。
开发区督查室:按照市区关于垃圾分类工作和阶段性工作安排,与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推进督导检查垃圾分类工作的落实和反馈。
附件2
生活垃圾分类类别细化说明及实物列举
类别 |
说 明 |
实 物 列 举 |
可 回 收 物 |
废塑料 |
饮料瓶、洗发水瓶、食用油桶、酸奶盒、塑料碗(盆)、塑料玩具等 |
废纸 |
纸板箱、报纸、信封、打印纸、广告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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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玻璃 |
酒瓶、窗玻璃、药瓶、酱油瓶、调料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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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金属(铜、铁、铝等) |
易拉罐、金属元件、奶粉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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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衣物 |
衣服、床单、棉被、鞋、毛巾、毛绒玩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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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废弃物 |
电视机、洗衣机、空调机、冰箱、电脑、照相机、手机、充电器、电动玩具、遥控器、光盘、数字音乐播放器、u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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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害 垃 圾 |
废电池(含汞、镍氢、镍镉电池) |
充电电池、钮扣电池、蓄电池 |
废荧光灯管 |
含汞荧光灯管、节能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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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水银温度计、过期药品、油漆桶、杀虫剂罐、x光片等感光胶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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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余 垃 圾 |
粮食及其制品 |
米、面、豆类等其他谷物及其加工食品 |
蔬果 |
瓜、绿叶菜、根茎蔬菜、菌菇等蔬果以及各类水果的果肉、果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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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蛋 |
鸡、鸭、猪、牛、羊肉、蛋以及肉蛋加工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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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 |
鱼、虾、贝类(硬壳须去除,并纳入干垃圾)及其加工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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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头食品 |
罐头食品的内容物,如:午餐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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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料 |
糖、盐、味精、淀粉、辣酱等各类酱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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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食 |
糕饼、糖果、坚果、奶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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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 |
风干、晾晒的食品、如:干香菇、红枣、桂圆干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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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泡饮品 |
速溶饮料粉末、茶包、茶叶渣、中药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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盆栽植物 |
花卉、枝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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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各类过期食品、食物残渣及宠物饲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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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它 垃 圾 |
除上述三类外的垃圾,类别分辨不清的垃圾 |
常见餐巾纸、卫生间用纸、尿不湿、薄形塑料袋、污染较严重的纸张、灰土、大骨(如:猪腿骨)、贝壳、陶瓷碎片等。 |
说明:1、厨余垃圾中所列举的食物均包括未食用和食用后残余的。 2、有包装的物品需按照归类将包装物和内容物分开投放(除药品)。 3、立体包装需压扁投放。 4、盆栽植物需去盆、去土投放。 |
附件3
开发区生活垃圾分类创建标准(示范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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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内容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得分 |
1 |
管理机制 (15分) |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
6 |
每缺一项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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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垃圾分类投放台账,包括重量、种类等内容。 |
3 |
未建立台账的不得分,有台账记录不详的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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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定点投放模式,配备管理督导人员,有专人看管。 |
4 |
根据设置效果和配备督导人员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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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 |
2 |
根据开展效果酌情扣分。小区无志愿活动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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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宣传动员 (20分) |
组织垃圾分类宣传,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手册等宣传资料到每家每户。每年至少开展入户宣传1次。年内至少开展4次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或针对垃圾分类的培训、会议。 |
10 |
未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活动,扣2分;未开展宣传培训活动,扣8分;开展宣传活动次数不够的每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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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对垃圾分类知识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知晓率=知晓户数/小区总户数。 |
6 |
知晓率90%及以上,计6分;每低10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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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独立宣传栏(牌)或信息公示栏、设置到位、信息准确,宣传内容完整、无破损,内容丰富多样。 |
4 |
根据设置效果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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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内容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得分 |
3 |
设施设备 (30分) |
设置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
5 |
未设置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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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设置四分类收集容器;配制数量满足投放和收集要求,实现垃圾全入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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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分类收集设施类别不全,扣5分;数量不足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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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容器(垃圾桶、箱、房)标识正确、外观干净、摆放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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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根据实际效果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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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区域醒目位置设置1个或多个公示栏(牌)。公示内容包括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名单;督导员姓名、联系电话、投诉电话等。有垃圾分类类别、投放要求、分类收运去向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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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无公示栏(牌)扣3分。内容不完善的,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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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分类效果 (20分) |
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容器中投放准确率超过85%,即肉眼观察无明显其他类别垃圾混入。有害垃圾全部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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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按照每个点位垃圾桶内垃圾投放是否正确情况综合评估。视投放情况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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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普遍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参与率达到80%(参与户数/小区全部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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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根据实际效果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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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整体卫生环境良好,无乱扔乱倒,做到日产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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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发现散逸、污渍或乱扔垃圾,每处扣0.5分,共计3分,扣完为止;未做到日产日清,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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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内容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得分 |
5 |
分类运输 (15分) |
有规范的收集运输队伍,运输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生活垃圾做到密闭运输,防止运输过程中吊挂、抛洒滴漏,同时,确保运输车辆车容车貌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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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运输车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每辆扣1分;未做到密闭运输,车辆抛洒滴漏的,每车次扣0.5分;运输车辆车容车貌不洁的,每车次扣0.5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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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有明确合法的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去向;有垃圾分类运输去向登记;文明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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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运输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能力的扣3分;垃圾分类物流去向不合法扣3分;垃圾运输去向登记缺失扣2分,无证驾驶或其它不文明作业行为,每例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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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照本表标准,经综合考评,总分达75分及以上为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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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标准(公共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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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内容 |
分值 |
评价细则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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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组织管理 (18分) |
(1)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责任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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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①成立领导小组、明确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及工作人员的,得3分;②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的,得1分;③制定生活垃圾减量化措施的,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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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 |
5 |
①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的,得1分;②按工作计划时间节点完成目标任务的,得2分;③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2次以上的,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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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激励约束机制 |
3 |
①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奖惩措施的,得1分;②落实垃圾分类奖惩措施的,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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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监督管理 |
5 |
①生活垃圾容器上有分类标识的,得2分;②生活垃圾容器内收集物与容器上的标识相符的,得2分;③生活垃圾分类检查记录档案齐全的,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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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宣传教育 (15分) |
(1)制定宣传培训计划 |
1 |
制定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计划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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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
5 |
①利用宣传栏、电子屏、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进行宣传的,得2分; ②在公共区域和分类设施设备上张贴分类标语、温馨提示的,得1分;③开展两个以上其他宣传教育活动的,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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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内容 |
分值 |
评价细则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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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培训 |
4 |
①组织本单位、本地区、本行业人员开展培训或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垃圾分类培训或讲座的,得2分;②随机抽取5%以上机构人员进行垃圾分类知识测试,答对人数占测试总数90%以上得2分,答对人数占测试总数60%-90%得1分,答对人数占测试总数60%以下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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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展垃圾分类志愿者活动 |
3 |
①建立了志愿者队伍的,得1分;②组织志愿者队伍开展志愿行动2项以上的,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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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选树先进典型,总结经验做法 |
2 |
①有宣传先进典型材料的,得1分;②有先进经验做法总结的,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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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分类投放设施配置 (14分) |
按照办公室内、办公楼内公共区域、办公楼外场、食堂区域四个区域进行分类投放设施配置 |
14 |
根据《河北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投放工作标准》要求,严格按照办公室内设置其他垃圾和可回收物两种收集设施、办公楼内公共区域设置其他垃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三种收集设施、办公楼外场设置四种收集设施、食堂区域设置其他垃圾和厨余垃圾两种收集设施的要求进行分类投放设施配置。①四个区域均按照标准配备分类投放设施的,得10分;②设施颜色、标识规范清晰,存放区域标识清晰的,得2分;③食堂做到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分类的,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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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分类效果 (9分) |
垃圾分类投放正确,垃圾收集点卫生良好 |
9 |
①投放正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容器中投放准确率超过85%得6分,超过60%得3分,不足60%不得分。②垃圾收集点运行规范,维护保养到位,卫生良好,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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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内容 |
分值 |
评价细则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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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分类收运 (34分) |
(1)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工作制度 |
4 |
制定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工作制度的,得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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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回收物分类收运 |
6 |
①与当地具备回收资质的企业签订收运处置合同或协议,实现可回收物统一回收的,得5分;②及时清运的,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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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害垃圾分类收运 |
6 |
①有害垃圾单独存放的,得2分;②与当地具备处理资质的企业签订收运处置合同或协议的,得3分;③及时清运的,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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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厨余垃圾按国家及当地要求规范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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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①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的,得2分;②与当地具备处理资质的专业机构签订收运处置合同或协议的,得3分;③及时清运的,得1分。④没有集中供餐的单位,直接得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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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垃圾按当地要求规范处置 |
6 |
按当地要求及时规范处置或交由当地政府环卫部门及时统一处理的,得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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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台账 |
2 |
建立了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台账的,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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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定期公示生活垃圾清运量 |
2 |
定期公示生活垃圾清运量的,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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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报送生活垃圾分类统计数据 |
2 |
按要求及时向上级节能管理部门报送生活垃圾分类统计数据的,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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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内容 |
分值 |
评价细则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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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督导检查 (10分) |
(1)督促指导内设机构或所属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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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①督促指导内设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得3分;②督促指导所属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得3分;③没有所属公共机构的,直接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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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内设机构或所属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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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①每年对内设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 、不少于2次的,得2分;②每年对所属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不少于2次的,得2分;③没有所属公共机构的,直接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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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照本表标准,经综合考评,总分达80分及以上为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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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生活垃圾分类创建标准(示范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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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内容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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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体制机制 (20分) |
街道办事处建立垃圾分类领导和协调推进机制,明确领导机构和管理人员;落实辖区内各居民社区、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商超门店等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纳入基层党建工作内容,通过党建引领垃圾分类工作。 明确单位、居住区垃圾分类责任人,街道各居委会、单位、物业企业、业主、第三方服务单位责任明晰、落实有效,有据可查。 |
8 |
未建立协调推进机制,扣8分;协调机制不完善,未有效推动工作扣0.5-3分。无实施方案的扣2分。 未纳入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和考核的扣0.5-2分。 各级责任人、责任分工不清的,扣0.5-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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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稳定持续的生活垃圾分类经费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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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没有年度经费预算不得分; 预算费用明显不足的,扣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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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培训机制。对辖区街道管理人员、居民社区物业经理、保洁员、单位责任人、居委会卫生干部、辖区内生活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和厨余垃圾)分类收运企业负责人、作业人员等定期开展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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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未建立培训机制不得分; 培训机制未落实到位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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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内容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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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建立辖区源头分类监督检查机制,对居民社区、公共机构等的日常分类工作、对辖区垃圾分类收运工作开展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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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未建立监督考核机制不得分;检查机制不完善、频次少、结果应用不到位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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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信息反馈机制。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报送实施方案、工作进展、总结报告、垃圾分类数据报表等各种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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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根据报送是否及时、内容是否详实、数据是否准确等情况酌情给分。报送内容有重大错误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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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宣传动员 (15分) |
开展辖区垃圾分类动员活动,部署和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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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举办动员活动的得4分;没有活动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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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季度在辖区内组织开展主题宣传和培训活动、户外广告和入户宣传,发放宣传册、分类指南等资料,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推广垃圾分类方法。居民和单位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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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季度宣传活动,每缺失1次,扣0.5分;知晓率达到80%以上计10分,每降低10%,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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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示范居民小区 (35分) |
辖区内全部居住小区开展垃圾分类。 |
10 |
有1个小区未开展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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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的居民小区符合《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创建标准》设定的达标条件。 |
25 |
85%居民小区达标得满分。 达标率每低5个百分点扣5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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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公共机构 (20分) |
辖区内各级各类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全覆盖,且全部达到《秦皇岛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达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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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全覆盖且全达标得满分,覆盖率每低10个百分点扣5分,扣完为止。达标率每低10个百分点扣5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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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内容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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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分类收集运输 (10分) |
辖区内各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拣、暂存)、分类运输物流体系明确,无先分后混情况。 |
3 |
未实现全过程分类,不能分类运输,混合外运的,扣3分;缺少一类扣l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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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规范的收集运输队伍,运输车辆符合国家规定,垃圾有明确合法的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去向;有垃圾分类运输去向登记;文明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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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运输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能力的扣3分;运输车辆不符合国家规范的,每辆扣1 分;垃圾分类物流去向不合法扣3分;垃圾运输去向登记缺失扣2分,无证驾驶或其它不文明作业行为,每例扣2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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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标准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站或垃圾转运站,分类收集设施能力满足使用要求,有专人管理,有清洗设施或设备,有污水和臭气控制措施,设施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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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无垃圾分类收集站(转运站)的扣2分(全部直运不扣分),收集能力不足扣1分,无专人管理扣1分;无清洗设施或设备,扣1分;无污水控制措施扣1分;无臭气控制措施扣1分;设施破损扣1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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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照本表标准,经综合考评,总分达75分及以上为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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