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办法》坚持“普惠性、开放性和持续性”原则,适用于开发区内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各类在秦皇岛市海港区、山海关区、开发区无住房人才周转使用,为用人单位在人员招聘、人才引进方面提供有力支持,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确保人才“引得来”“留得住”。(民生保障局 李一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