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出台《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公寓租赁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单位:管委办公室发布时间:2024-12-06 本文被阅读次数:5202次  【字号: 【打印】 【关闭】 

该《办法》坚持“普惠性、开放性和持续性”原则,适用于开发区内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各类在秦皇岛市海港区、山海关区、开发区无住房人才周转使用,为用人单位在人员招聘、人才引进方面提供有力支持,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确保人才“引得来”“留得住”。(民生保障局 李一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