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车销售市场秩序,持续推进电动车新强制性标准的贯彻实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日前,开发区市场监管分局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电动车销售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开展摸底排查,突出检查重点。对辖区内从事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四轮车等销售经营的市场主体进行地毯式摸排检查并建立台账。重点检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销售的产品是否符合新标准要求等,并现场填写《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现场检查表》。二是强化责任意识,落实主体责任。要求电动自行车经营者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履行产品质量责任义务,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并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所售电动自行车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信息。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销售的,应当在披露的商品信息中包含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信息。三是强化宣传,做好消费引导。在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新标准和政策宣传的同时,结合交警部门开展的电动自行车上牌行动,约谈经营者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经营者强化质量安全意识,督促商户在店内张贴车辆安全使用宣传单及消费警示。此次行动,共检查全区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22户,张贴消费警示60份,签订承诺书22份,发放《电动车相关产品销售质量告知书》22份。(市场监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