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公寓租赁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区民生保障局、区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对1名人才公寓申请人资格情况进行了审核,现进行公示,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为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3月3日,共7天,公示期间若发现问题可直接向区民生保障局或区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进行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保障局 3926277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3926856
附件:《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公寓申请人员资格公示信息表》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