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开发区社保中心对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依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关于定点医疗机构降低标准收治医保患者住院问题认定标准的通知》的规定,对以下定点医药机构的违规行为进行约谈,限期整改,追回违规基金,暂停拨付医保费等相关处罚决定。名单如下:
1、晶齿口腔诊所
2、珠江道街道办事处世纪家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3、天辰口腔诊所
4、泽广康诊所
5、春天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开发区店
6、唐人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孟营店
7、同仁堂秦皇岛药店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区店
8、秦皇岛秦海医院
开发区社保中心
201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