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洪川实业个人补缴欠费人员提供材料退费公告
洪川实业有限公司自2015年1月欠缴养老保险费,共计16个月,秦皇岛开发区社保中心于申请开发区法院强制执行,2022年9月经河北省高院判决【(2022)冀民再131号】判决书内容,洪川实业有限公司欠缴员工的社会保险费予以优先支付。因部分员工到新单位入职后,自己缴纳了单位欠缴的保险费,这笔款项应返还员工,涉及人数46人,现有3人无法取得联系,经我中心多次电话沟通无法联系到本人。
现将失联人员公示如下,
邵*波,身份证号:130283********3372;
邓*超,身份证号:220181********3852;
费*爽,身份证号:211421********1240;
请相关人员于2024年7月31日前到开发区政务中心服务大厅民生保障专区(秦皇岛市秦皇西大街泰盛商务大厦一楼)办理签字确认事宜,逾期视为放弃申请。如需办理,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本人银行卡、补缴完税证明(缴费银行流水)到开发区政务中心服务大厅民生保障专区办理。
咨询电话:0335-3926724、0335-3926229
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