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川实业有限公司自2015年1月欠缴养老保险费,共计16个月,秦皇岛开发区社保中心已申请开发区法院强制执行。依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冀民再131号:洪川实业有限公司欠缴员工的社会保险费予以优先支付。因部分员工到新单位入职后,自己缴纳了洪川实业欠缴的保险费,这笔款项应返还员工,涉及46人,现有4人无法取得联系,经我中心多次电话沟通无法联系到本人。
现将无法联系人员公示如下:邵*波,身份证号:130283********3372;邓*超,身份证号:220181********3852;费*爽,身份证号:211421********1240;董*博,身份证号:130321********4257。
请以上相关人员于2023年6月30日前到开发区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秦皇岛市秦皇西大街泰盛商务大厦一楼)办理退费事宜,逾期视为放弃申请。如需办理,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本人银行卡、补缴完税证明(缴费银行流水)到开发区社保中心服务大厅办理。
咨询电话:0335-3926724、0335-3926229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中心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