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协调联络保障工作小组:
关于环督(秦)转〔2024〕035号反映的“开发区船厂路街道办事处太和寨村东北角蔬菜大棚基地内有一家泡沫厂(没有名称)生产期间声音较大噪音扰民,期间伴随着的灰尘和泡沫乱飞污染空气环境卫生,并且将污水排放到蔬菜大棚基地内的耕地上。诉求人要求:请相关部门对于泡沫厂污染行为给予查处并禁止该行为。”(D2LD202405190002)(D2LD202405190006)信访事项交办通知收悉。开发区高度重视,对信访人举报中提及的大气污染环境问题进行核查,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信访件中提及的“太和寨村东北角大棚基地”系太和寨村民李福生于2003年承包村集体机动地所建(包括蔬菜大棚和养殖大棚),其中,李福生将养殖大棚转租给外来人员徐长德,用于堆存泡沫。
二、 调查处理情况
接件后,开发区立即责成船厂路街道办事处和生态环境分局赴现场进行核查处置。经核实,大棚内部及周边有大量泡沫堆存,同时存有泡沫切割设备,但现场未发现生产施工行为。工作人员已要求当事人于三日内清理堆存原料,五日内清除设备。
三、 下一步工作
开发区将对问题点位进行日督导,确保按要求时限整改到位。
经办人:刘铸 联系电话:132****7000
单位主要负责人:韩志杰 联系电话:186****9889
附件:现场照片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