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领取凭证作废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领取凭证公告作废。
权利人:李卓群
不动产坐落:开发区西区明日星城二区21-2-703号
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 年 04月 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