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银柱不动产作废公告

发布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发布时间:2025-03-11 本文被阅读次数:1095次  【字号: 【打印】 【关闭】 

依据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4)冀0391执恢1020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裁定结果,现公告原闫银柱名下位于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碧水园29-2-2号,证书号:秦开私房字第30065664号房屋所有权证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