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2022)冀0302执恢14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裁定结果,现公告原孙加用名下位于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碧水华庭B区20-4号(含地下室一间),证书号:秦开私房字第30077090号房屋所有权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