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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公告
发布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发布时间:2024-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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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土地权利人:秦皇岛奥格玻璃有限公司
,土地坐落:
黑龙江西道
,因国有土地使用证(秦籍国用(2014)第秦开039号)丢失,自本
公告
发布之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