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发布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发布时间:2024-07-09 本文被阅读次数:9612次  【字号: 【打印】 【关闭】 

根据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土地权利人:秦皇岛奥格玻璃有限公司,土地坐落:黑龙江西道,因国有土地使用证(秦籍国用(2014)第秦开039号)丢失,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