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声明作废

发布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发布时间:2024-06-11 本文被阅读次数:9837次  【字号: 【打印】 【关闭】 

公告

产权人:杨小宇

房屋坐落:兴龙尚府(青馨二区)1-4-902

产权证号:30082414

权利人杨小宇因保管不善丢失兴龙尚府(青馨二区)1-4-902号不动产权证书一本,产权证号:30082414,现产权人来我中心申请办理补契手续。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现公告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