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优待证办理程序

承办事项:老年人优待证 一、政策依据:河北省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老年人优待办法的通知》[冀证函(2005)7号]和市[秦老岭办发(2005)7号]文件。 二、办理条件 1、具有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镇或农村常住户口; 2、年满60周岁以上; 三、需要提供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的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四、办理程序: 1、审查相应证件; 2、进行登记; 3、提交工本费2.5元; 4、上报市老龄委审批。 五、承办科室:民政民宗科 责任人:李朝霞 联系电话:8050659
发布时间:2005-10-25 17: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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