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
一、审批依据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二、审批标准
1、有固定经营范围
2、具备防污染和防风险的能力
三、审批程序
1、审查材料
2、提出审核意见
3、报省环保局
四、申报材料
1、工商执照复印件
2、经营单位申请报告
3、风险评估报告
4、环保验收报告
五、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窗口电话 0335-3651959、0335-3659640
投诉电话 0335-3651903、0335-3651901
发布时间:2009-3-11 1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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