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和《河北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的要求,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保中心对4家提出申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单位的医药机构进行现场评估。有3家申请医保定点的医药机构评估合格,现将已评估合格的医药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8日。名单如下:
1.秦皇岛同仁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开发区第十一分公司
2.秦皇岛秦邦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长江中道一分店
3.秦皇岛秦邦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长江中道二分店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开发区社保中心张莹,联系电话:3926866。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中心
2023年6月12日